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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對外開放的戰略布局

http://www.CRNTT.com   2013-05-24 08:40:59  


 
  (三)中歐、中日以及與新興市場的新契機

  歐洲經濟需要走出衰退,而歐洲的技術和品牌出口正是中國所需。中國擁有巨大的外匯儲備,但大多數都投資於美元資產,尤其是美國國債,投資回報很低;如果投資歐元區,“周邊五國”與中國在重點產業上有合作意義和機遇,結合“周邊五國”的產業優勢,同時考慮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對稀缺資源、海外擴張、技術升級、資產保值增值等需求。另外,可以設想,歐洲的狀況迫使歐洲各國在未來對外的經濟政策方面只能採取“防守”的姿態,而中國則可以更加主動地“出擊”,逐漸蠶食歐洲老牌資本主義國家在新興國家的經濟利益,包括礦產資源、投資目的地等。

  中日關係要在中美大的關係框架下來討論,也要在中國和朝鮮半島關係框架下討論。比如中日之間要保持一定的競爭態勢,但如何使得中國在競爭中勝出?比如面對釣魚島問題不能放鬆。

  中國和新興市場之間存在著合作和競爭雙重關係。美國經濟將拉動美元升值,這對於依賴外資、同時改革不充分的國家未來三、五年將可能造成巨大的衝擊,部分國家可能將面臨類似當年亞洲金融危機,或者拉美債務危機時的情況。這次,經歷危機的則很有可能是印度、越南、菲律賓等,由此中國則將拉開與其他新興國家的發展水平差距。中國先發展起來,集聚發展勢能,為將來的進一步可持續發展創造了空間和贏得了時間。

  當前中國面臨的挑戰

  文章認為,首先是認識上存在偏差。一種表現是,對當前對外開放的成就沾沾自喜,覺得中國對外開放的程度已經足夠高了,現有的保護措施都是必需的,都是有利於保障中國民族產業發展和經濟安全的,沒有再進一步擴大開放的必要了。另一種表現是,對當前國際自由貿易發展的新趨勢、新標準和新規則不屑一顧,認為是發達國家“遏制”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伎倆,把國際自由貿易問題政治化。這兩種認識往往相互交錯和支撐,對要求進一步提高標準、擴大開放的呼聲形成打壓。

  其次,理論上準備不足。總體而言,中國對國際自由貿易的理論研究在相當程度上還停留在傳統的WTO多邊貿易框架體制下,對新一輪貿易自由化所具有的貿易與投資並重、側重於服務貿易和投資協定的趨勢轉型,對正在如火如荼推進中的TISA、TPP、TTIP談判,以及對當前中國正在與美國談判的BIT2012等更高標準國際自由貿易協定的框架、內容、要義及相關具體問題,還普遍存在著理論研究和評估不足。對中國現有規則、具體做法以及相關的體制機制與國際新標準、新規則的差距認識也不到位,對吸收和引入這些新標準、新規則可能造成的影響和風險更是缺乏系統研究和評估。這不僅與前述的認識偏差密切相關,而且也很大程度上導致中國在推進中美BIT談判,在對TISA、TPP、TTIP談判的認識和判斷,在進一步提高標準、擴大開放等方面因理論視野和技術路線的匱乏而陷於被動。

  第三,步驟上相對落後,開放水平較低。

  雖然2001年中國加入WTO後認真履行開放承諾,但應當認識到,中國在加入WTO時還在一些領域保留了限制措施,如在商品貿易領域,對農業的保護主義傾向還相當嚴重;在服務貿易領域更為突出,市場准入限制十分嚴格。例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電信業、郵政快遞業、建築業和法律服務。

  應該看到,目前世界上大多數TISA談判參與方在上述領域已沒有外資持股比例或經營範圍限制。在這些領域沒有做到實質性開放,大大降低了中國的對外開放水平,也使中國缺乏參與新一輪自由貿易談判的基本條件。

  第四,標準明顯滯後,與國際新規則差距較大。

  與國際新標準、新規則相比,中國在自由貿易協定,特別是服務貿易和投資協定方面存在明顯短板。目前,中國已簽署了1個局部自由貿易協定(即亞太自由貿易協定)和10個自由貿易協定,涉及22個國家和單獨關稅區。在投資協定方面,中國已與128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130個雙邊投資協定,但其中只有小部分規定了國民待遇,而且中國主要遵從准入後國民待遇。

  在中美BIT談判方面,由於在投資准入、公平競爭和權益保障方面差距較大,主要體現在准入前國民待遇及負面清單、國有企業、外匯資金轉移、勞工規則、金融服務、業績要求、稅收、法律法規透明度和環境條款等14個主要領域差距較大,從2007年至今中美雙方舉行了近20輪談判,但進展緩慢,至今未果。這些也導致了中國在服務貿易協定(TISA)和TPP協定談判方面,目前還夠不上參與的標準。事實上,歐美在新標準、新規則方面力推的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方式,國企的“競爭中立”原則等,均直指中國當前部分領域投資保護不足、部分行業國企占主導地位以及在監管方面與歐美主導的新規則不符的“軟肋”。

  總體看,參加TISA、TPP和TTIP的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包括韓國等新興市場國家和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都已經在相當程度上認可當前國際上關於新一輪自由貿易協定,特別是服務貿易與投資協定的新標準、新規則,並身體力行參與談判和規則制定。而中國目前已簽署的多項FTA和BIT則大多仍屬於標準較低的自由貿易協定,與國際新規則、新標準相比,差距較大,也不得不被TPP、TISA等拒之門外。

  總之,國際貿易發展的新趨勢以及中國當前在對外開放領域的相對滯後,對下一步中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如果繼續保持當前固步自封、裹足不前的被動狀態,可能導致中國在新一輪國際貿易自由化浪潮中,在標準和規則制定方面被邊緣化,最終無法維護好戰略機遇期,在新一輪國際競爭中敗下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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