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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烏坎轉機”的範本意義不可低估

http://www.CRNTT.com   2012-04-16 09:59:15  


馬立誠
  中評社北京4月16日訊/此間學習時報日前登載馬立誠的文章“廣東“烏坎轉機”的範本意義不可低估”,文章指出,烏坎事件的標本意義在於,它發生在改革開放的前沿廣東。廣東是中國社會轉型的代表,烏坎事件的處理方式理應成為研究的範本。烏坎事件的最終處理,摒棄了打壓和剛性的陳舊思維,給全國各地處理群體性事件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範式。
 
  烏坎事件的處理,是創新社會管理的一次試驗,具有重大標本意義。

  長期以來,不少地方的基層當政者維穩思維和手段趨於簡單化,不善於以積極穩妥的方式處理不同的社會問題、經濟問題和政治問題。一旦出現群體性事件,立即上綱上線泛政治化。市場問題政治化,社會訴求也政治化。什麼“境外操縱”、“敵對勢力”、“媒體煽動”、“不明真相”等,都是人們耳熟能詳的“定性”。這樣一來,自然要採取“硬方針”。人們常常見到的處理方式是,泰山壓頂,不惜一切。結果是兩敗俱傷,群體事件一時壓下去了,可是積累了更多更深的矛盾,導致人心盡失。說不定哪一天再度爆發,更加不好收拾。

  諸多學者指出,30多年來,中國出現了經濟發展不斷突破,社會管理剛性落後的極大反差,導致社會問題凸顯,社會矛盾激化,社會衝突加劇,社會風險激增。有鑒於此,中央在 2011年提出了創新社會管理的要求,希望各地積極探索,大膽創新,通過加強法治、政務公開、民眾參與、增進保障、協商對話、破解難題等方式,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其中,如何化解群體性事件,是考驗創新社會管理的關鍵環節之一。

  為什麼有些地方的基層官員硬是把利益問題升級為“反對政府”的政治問題,一味“堵”和“壓”?一個原因是思想深處沒有認同“權為民所賦”這一現代社會的根本法則,把自己當作老爺,視民眾為奴隸群氓;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掩蓋官員貪腐黑幕,逃避追究。這就牽涉到查處幹部的問題。在群體性事件的處理中,這是一個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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