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 | |
李開盛:讓權力重建道德 找錯了方向 | |
http://www.CRNTT.com 2012-03-23 12:00:11 |
在今年的兩會上,道德成了一個熱門詞匯。政協委員李小琳提出建議:“給每個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檔案,以此來約束大家。”人大代表文花枝則提交了一份正式的議案——《關於設立雷鋒獎,與時俱進弘揚雷鋒精神的建議》。這些意見除關注道德外,背後還有一個共同點,即呼籲政府在公民道德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無論是“道德檔案”還是“雷鋒獎”,當然不是提議者自己去設立,提議者心目中能這樣做的或其希望出來做的,還是政府。 我毫不懷疑這些代表、委員對我國當前道德危機的憂慮,以及希望提高民族道德的熱忱,但寄望於政府重建道德,似乎找錯了方向。 這是因為,政府所管者,政策、法律也,而道德與政策、法律是兩碼事。道德依賴於輿論與良心,主要還是靠自律;而政策、法律則依賴於規範和強制,主要靠的是他律。兩者的運作規律是完全不同的。政府執行政策與法律依賴的是規範與強制手段,而這些手段顯然不能適用於道德領域。如果當道德需要強制的規範甚至懲罰手段去約束時,它就變成了法律或是政策,本身也就脫離了道德範疇。 有人可能說,難道政府不可以通過塑造輿論的方式規範道德嗎?以現代政府力量之強大,政府幹預輿論確非難事。然而,輿論之所以為輿論,還在於其根本力量來自於人們內心對某種事物或現象的普遍認同或反對,並由此產生一種強大的社會磁場。破壞某種道德標准者,可能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卻會在社會輿論面前抬不起頭來,這就是道德領域的作用規律。而在這種磁場中,政府的作用至多不過是一股比較大的幹涉變量,是否形成道德磁場,還是取決於人們內心的接受程度。 |
【 第1頁 第2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