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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放棄爭取重審折射其對前景絕望

http://www.CRNTT.com   2012-03-19 08:21:51  


 
  因此,陳水扁倘是爭取到以“特赦”方式出獄,他的刑期雖然可以撤銷,但他已被司法機關終審確定的罪行,卻是仍然存在,因而他仍是有罪之身,而其中的貪污罪仍依法被剝奪一定的政治權利,包括不得在“總統”、“立委”等公職選舉中成為候選人等。

  而倘若民進黨捲土重來,對“扁案”進行重審,其結果很可能就是不但無須服刑,而且還將會被判決“無罪”。那麼陳水扁貪腐,就將完全被清洗乾淨,陳水扁又恢復到二零零零年首次參選“總統”時的“清流”、“廉正”形象。

  本來,陳水扁雖然口口聲聲“扁案”是“司法迫害”,但對自己所犯的罪行還是心知肚明的,因而在某種程度上,雖然在口頭上叫得很硬,但其實在心裡面還是有著“認罪”的潛在意識的,因而才曾連連叫囂要求“特赦”。陳水扁作為也曾從事刑事訴訟案辯護的律師,當然是知道“特赦”並未能消滅其罪這層利害的。他既然曾經要求“特赦”,就必須咽下“自認有罪”的苦果。

  但在去年底,幾種內外因素影響陳水扁的思維。其中最大的因素,是蔡英文的選情突然“變好”,蔡英文“勝選在望”。陳水扁認定蔡英文宣誓就職後,儘管可以行使“特赦”大權,但為了恢復民進黨的“清廉形象”著想,而將會放棄,轉而行使司法重審的權力;其二是受到香港特區發生港珠澳大橋和外傭居留權司法復核事件的啟發,而改為要對“扁案”提出司法復核。而蔡英文也接受了陳水扁的這個思路,在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訪問時,她雖然不願明確表示,如果當選是否會“赦免”陳水扁,但卻又重申,將會根據民意訴求決定是否對審判過程進行司法復核。

  然而,一月十四日的“總統”大選點票結果,給了陳水扁一個當頭棒喝,蔡英文敗選,他的寶貝兒子陳致中也輸選了“立委”。蔡英文無權宣佈對“扁案”進行“司法覆核”。而且,他的身體越來越壞,患了多種慢性疾病,還曾到醫院檢查,已經難以繼續在監獄中煞下去,希望能早日離開這個“鬼地方”。既然可以獲得“無罪”判決的重審機會渺茫,那麼,即使是未能赦其罪的“特赦”,也就無妨了,只要能趕快離開“鬼地方”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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