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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明:文革是空前大內亂必須徹底否定!

http://www.CRNTT.com   2012-02-11 10:03:09  


 
二、“文化大革命”的理論、方針和方法都是錯誤的

  “文化大革命”是有理論指導的運動,這就是所謂“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我們要否定“文化大革命”,就必須徹底否定這種錯誤理論。

  有的同志提出這樣的疑問:我們批判了所謂的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難道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後就不需要繼續革命了嗎?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後當然要繼續進行各方面的革命鬥爭,一直到共產主義的實現。但這是廣義上的革命,而不是本來意義上講的奪取政權的革命。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恰恰相反,它是以對社會主義社會階級鬥爭的錯誤分析為依據,以開展“全面階級鬥爭”、進行“全面奪權”、實行“全面專政”為其核心內容的。這種“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左”傾錯誤理論,既違反馬克思主義原理,又不符合中國實際。照了去做,只能破壞我們的社會主義事業。

  我們否定了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是不是也要同時否定馬克思主義的不斷革命論呢?不是的。馬克思、列寧所論述的不斷革命論,主要是講無產階級應當參加反封建的民主革命鬥爭,但不能只停留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階段,而是要使革命不停頓地向前發展,轉變為社會主義革命。這當然也包含有無產階級在取得民主革命勝利之後要把革命繼續推向前進的思想。而所謂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它的涵義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

  關於“文化大革命”的方針,最主要的是對革命對象和動力的規定。“文化大革命”的“對象”是誰呢?“十六條”規定:“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但什麼樣人是“走資派”,從來沒有明確規定過。十年的實踐證明,這是一個虛構的革命對象。實際上是把鬥爭的矛頭指向黨內,把黨政各級領導幹部當成了革命對象,這就從根本上顛倒了敵我。“文化大革命”的“動力”是什麼呢?《十六條》規定,“文化大革命”的依靠力量是革命“左”派,是那種“革命青少年成了勇敢的闖將”。結果往往是造反最早,鬧得最凶,打砸搶最厲害的、最野蠻的那些人被戴上了“左派”的桂冠。革命的對象和動力都搞錯了,結果就不是“亂了敵人”,而只能是亂了自己,造成一場空前的大內亂。

  “文化大革命”的方法,概括起來叫做“四大”(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這種方法曾經被誤認為是社會主義的民主。多年的實踐證明“四大”不利於安定團結,不利於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只能造成混亂。正如鄧小平同志所說:“這個四大的做法,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從來沒有產生積極的作用。”(《鄧小平文選》第221頁)

  綜上所述,應該說“文化大革命”本身沒有任何值得肯定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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