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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股市為何熊霸全球

http://www.CRNTT.com   2011-12-28 08:23:00  


 
  中國股市新政十條建議

  文章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中國股市的現有問題,就必須從政策和制度建設入手進行變革。當前形勢下,我們應該在提出寬鬆的財政政策、穩健的貨幣政策的同時,大膽地提出積極的資本政策,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在此建議,中國股市實行新政十條:

  第一,要明確轉變經濟方式增長關鍵在於融資方式的轉變,根據中國當前錢多項目也多的國情,將貨幣政策錢多之“水”引入資本市場項目多的“面盆”里,“水面結合”,通過推出積極的資本(股市)政策,擴大直接融資,調整經濟結構,做大經濟總量。

  第二,在一行三會之上成立國務院金融委,加強“一行三會”之間的協調性,大力支持積極資本政策的推出和執行。

  第三,開展監管者教育,轉變監管者工作作風,培養服務意識,建立虛心聽取各方意見、及時與投資人溝通的長效機制。

  第四,監管者要打破“審批情結”,將IPO上市企業的實質審核(審批)向程序化審核和形式性審核轉變。將主要精力放在監管市場各類主體、交易所和中介機構上,沿著監審分離的方向推進證券監管體制改革。

  第五,要改變現階段發審委有權、保薦人有錢、投資人有險的不合理的發行制度。取消發審委,逐步向交易所、保薦人、承銷商三位一體、責權利一致的發審體制轉換,尤其要對保薦人實行分級管理,落實保薦人責任,發現問題給予嚴懲。

  第六,從國情出發,嚴格控制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從源頭上控制上市公司尤其是家族式公司一股獨大現象的出現。採用新老劃斷的方法,對於新上市的公司尤其是創業板和中小板,要求其發行前第一大股東持股(包括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35%,上市後不能超過30%。作為剛性約束條件;對於已經上市的公司,同樣要以30%作為標準,但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較長時間內逐步調整到位。

  第七,對目前持股超過30%的第一大股東非流通股解禁和其在二級市場上的資本運作,應進行較嚴格的限制性規定(這是由一股獨大的特殊背景決定),具體有二,其一要求其預設可流通的底價並報交易所和證監會統籌,鎖定減持價格,維護市場穩定,國資委和匯金公司要針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解禁制定具體規則,預設鎖定減持價格。其二,第一大股東的減持,必須提前披露,保障股民知情權和用腳投票的權力。

  第八,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要循序漸進,充分考慮市場的承受和接納能力,處理好國際板、新三板的關係。指數不能達到4000點,則不要考慮國際板的推出,不到3000點不推新三板。

  第九,要探討交易所改革,打破壟斷。根據中國企業眾多的特點,爭取盡快在重慶或天津開通第三家交易所,實現交易所之間來自市場競爭帶來的繁榮。無論是第三交易所還是新三板均應考慮由監管系統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的公司制模式,而不應由監管部門一家內部“死循環”。

  第十,推行以股東為主體的股權文化和以股權為代表的股市新文化,一方面正視股民對中國資本市場的巨大貢獻,另一方面對他們的權益要給予充分的保護。在此基礎上,引導股民樹立正確的投資觀。

  只要政策對頭,投資者的信心就能建立,中國的股市就能與中國經濟同步,中國股市的晴雨表和資源配置功能就能正常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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