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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進民退”到“央進地退” | |
http://www.CRNTT.com 2011-09-13 08:28:34 |
改革下一城 文章指出,伴隨著上述改革的反覆,國資委,這位國有企業的大管家在面對這個問題上的說辭也開始轉變。 “國有經濟應當從一切競爭性領域全部退出”的說法再也不被提及,取而代之的是“應該通過市場來決定競爭性領域央企是否生存”。 在國資退出的問題上,另外一個常常被提及的觀點是,國有企業在現階段不退是因為找不到合適的接盤者。 “在中國現階段經濟發展中,把國有大企業退給民營企業風險很大。總體上講中國的民營企業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即家族企業階段,以家族企業的形態經營中小企業效率非常高,但不太適合大企業的管理和治理的要求;賣給外資,對中國的長期經濟發展、對國民財富的分配都是不利的。”國資委副主任邵寧曾經表示。 於是 ,官方認為對於央企的退出問題,不能單純地理解為,只要是處於重要行業、關鍵領域以外的就要退出,應該從企業的競爭力上去定奪。官方說法是,“不管是民營企業,還是國有企業,能存活下來的不管是什麼行業的,都應該讓它存活。” 國資委研究局人士也曾對此表示,以前讓企業退出,是一種行政化的命令,但是現在國資委的出資人身份進一步明確,行政色彩逐步淡去,因此也應該用市場化的手段來調整國有經濟的布局,本著優勝劣汰的原則,讓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競爭。 不過,這樣一個思路並沒有得到業界的認可。過去的金融危機讓中國民營力量迅速衰弱,而中央政府一攬子刺激計劃又讓央企空前壯大。而今年緊縮的宏觀政策也使得國字招牌在銀行貸款、國家投資項目中獲得了超越其他市場競爭者的優勢地位,一上一下之間,兩方力量相較,就像一個重量級拳手和一個業餘拳擊運動員,兩者之間競爭何來公平可言。 國資委研究中心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部部長王志鋼曾就此建議,眼下不宜鼓勵央企與民企進行所謂的公平競爭。“過幾年,民營經濟緩過勁兒之後,再提這個思路更為妥當。” 此時,中國民營企業面臨的不僅是有限的資源、限制重重的行業准入門檻,而且它們多數仍處於產業鏈的中下游,技術含量和附加值較低,為此也不得不接受投資環境不斷惡化、利潤率不斷下跌的事實。 即便是千呼萬喚使出來的“新非公經濟36條”,雖旨在破除民資進入壟斷行業障礙,但由於諸多標準是以國有大中型企業為標準而制訂,在強大的國有經濟面前,民營經濟始終闖不過那扇“玻璃門” 。 祝波善特別強調,國資改革需要反思和明確國企的定位問題、發展的制度約束和保障問題。沒有清晰明確的定位戰略,很多的政策和措施缺乏長遠眼光。沒有制度的創新,國企的競爭力問題本質上是一個偽命題,沒有真正的市場競爭,就不會有真正的競爭力!制度約束和保障既包括改革的制度,也包括幹部制度、管理、評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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