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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溺死腦癱兒:悲劇根源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1-06-03 11:20:49  


  
這不是個案,折射出百萬家庭的共同困境 
 
  還有許多類似的“殺親案”

  韓群鳳案其實並不是孤例,近年來湧現出好幾例這樣的案件,比如:“江蘇農婦捂死20歲腦癱女”、“深圳母親抱兩歲腦癱兒跳湖”等。

  另外,“被丈夫拋棄的女子殺死智障兒”、“母親揮棍棒殺死精神病兒”、“父子聯手殺死精神病親人”……這類相似的極端事件也屢有發生。 
 
  許多的家庭都在掙扎,希望“盡早結束這見不到希望的無期徒刑”

  據最新的調查研究顯示,我國腦癱兒童約有300萬到400萬,每年新發病約有6萬例。目前國家層面在這方面尚未有統一的數據。

  有記者連日調查發現,幾乎所有腦癱兒童家庭都過得極度艱難,有些家庭陷入巨債,有些母親變得瘋狂,更有甚者則想到自殺,正如其中一位腦癱兒母親所說:“盡早結束這種見不到希望的無期徒刑”。母親們承受的壓力也更大,有不少女性都因此離婚,帶著患兒艱辛度日。

  當然,並不止腦癱兒童家庭承受壓力,還有這樣的一組數字:

  十一五期間我國有智力殘疾人1182萬,其中0-6歲智力殘疾兒童約95.4萬名,每年新增13.6萬名; 目前我國約有150萬自閉症兒童,而且每年以10%到17%的比例增長,已達到人口比例千分之一;早在2006年,我國就有殘疾兒童1170萬。這些家庭同樣有著不可承受之痛。 
 
制度性缺失:悲劇的根源 
 
  1.醫療缺失:不僅僅是經費,還有人才投入、知識普及

  腦癱兒童的治療一般在6歲之前需要大量費用,年費用為10餘萬元;在6歲之後的康複費用、藥物支撐會相對少一些,但仍需要大量資金。

  據介紹,目前上海已經可以報銷一定比例的腦癱兒童康複費用,但是大多數地方的腦癱康複費用尚未納入醫療保險的範疇,無法享受醫療保障服務。腦癱兒童的治療用藥物不在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範圍內,所以目前治療費用都是由家庭承擔;地方政府提供的多是臨時性救助,對於需要長期性救助的腦癱兒童來說是杯水車薪。

  費用是一個問題,而治療康複機構少、治療師隊伍不穩也是難題。

  此外,許多腦癱兒童家長也得不到專業的服務和指導,缺乏這方面的信息。資料顯示,如果從孩子6個月左右被診斷之日起至3歲之前,家長能和有關專業人員配合,每天堅持對孩子進行有效康複治療的話,許多至今還癱坐在輪椅中度日的人,本來是有機會借助或半借助工具走路的。但是相關醫療知識普及的乏力和專業醫療機構的缺乏,讓許多腦癱患兒失去了這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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