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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堅持“行政主導”還是要“法官治港”?

http://www.CRNTT.com   2011-04-27 08:54:29  


港珠澳大橋效果圖
  中評社北京4月27日訊/香港文匯報昨天登載劉夢熊的文章《是堅持“行政主導”還是要搞“法官治港”?》,內容如下:

  公民黨“暗盤操作”司法覆核,狙擊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的環評報告,致令大橋工程遽生變數。一方面,不僅導致工程延誤、成本大增,而且蘊含了“隱性港獨”挑戰“十二五”規劃,阻礙本港與珠三角融合的進度;另一方面,由司法機構替行政部門判斷環保準則根本就是“撈過界”,這涉及要不要堅持基本法的“行政主導”原則,究竟“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是否異化為“司法獨大、法官治港”的政治問題!事關“香港向何處去”的大是大非,整個香港社會都要嚴肅思考! 

“隱性港獨”挑戰“十二五”規劃 

  港珠澳大橋由提出、論證到設計、動工,歷經十幾年,期間因雙Y、單Y等方案的考量爭論,也蹉跎了好幾年,最後要由中央支持、表態、拍板,並且由中央負責大橋部分的建造費用。今次公民黨“暗盤操作”狙擊港珠澳大橋工程,後果嚴重,有專家估計,若需重做環評,涉及工程漲價至少30%至40%,使本港涉及分攤的大橋主體工程費上漲91.1億港元,事件令社會整體付出沉重的代價。 

  事件更嚴重的性質,是蘊含了“隱性港獨”挑戰“十二五”規劃,阻礙本港與珠三角融合的進度。港珠澳大橋是列入“十二五”規劃粵港澳合作七個重大項目的首位項目。港珠澳大橋作為港澳回歸後,在“一國兩制”下涉及三地的歷史性、標誌性的工程,舉世矚目,其意義早已超越交通範圍,甚至也超越了經濟層面。溫家寶總理就多次表示,要加快港珠澳大橋的建設。 

  司法覆核狙擊港珠澳大橋工程,暴露了香港經濟上的“隱性港獨”,這有歷史淵源。在港英時代,為了殖民統治的需要,港英政府利用香港和內地之間的邊界,長期實行排拒、隔離和疏遠內地的政策。回歸後,港英此種政策演化為經濟上的“隱性港獨”。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曾提出“小心邊界模糊論”,攻擊香港與廣東省聯手合作的基建計劃,便是“隱性港獨”的表現。公民黨繼承了“隱性港獨”衣缽,“逢融合必反”,其中最突出的是阻撓高鐵工程、製造“香港被規劃”歪論,以及今次“操縱暗盤”狙擊港珠澳大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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