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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拯救中國紅十字會?

http://www.CRNTT.com   2011-04-19 11:22:51  


 
   在財務公開方面,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機關設有一個監察審計室,主要負責總會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境外捐款接受由捐款人指定的國際審計公司的審計。境內的捐款由國家審計署審計,每年都有國家審計署和國際審計公司對紅十字會進行審計。但是網絡上只能查到《中國紅十字會總會2004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結果》,中國紅十字會官網上沒有任何關於紅十字會的財務審計報告。相比較,基金會是中國目前管理相對最為清晰的一個公益序列,《基金會管理條例》對基金會每年的財務公開有明確規定,而且要求財務信息向公眾公示。

  稱“高額餐費”是“公務接待”是玩文字遊戲

  高額餐費花的真不是救災救助款嗎?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有四個方面:會員繳納的會費;國內外組織和個人捐贈;動產和不動產收入;人民政府的撥款。除了政府撥款,紅十字會還向公眾募集善款並管理、使用,其功能、服務都具有公益性質,必須接受公眾的監督。上海市盧灣區紅十字會此番奢華餐費,較之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影響更為惡劣。一旦喪失公眾的信任,補救也更為困難。
 
  眼下來看,上海盧灣區紅十字會天價飯事件在兩個核心問題上依然“雞同鴨講”:一者,雖然上海紅十字會稱高額餐費花的是由政府撥款的工作業務經費,實際上花的是從哪裡來的經費,誰也說不清;二者,如果是行政違規,且影響如此之惡劣,為什麼事件僅僅到自查自糾為止?道歉、退錢、通報批評,處罰如此溫柔,究竟是懲戒還是縱容? 

  慈善本身還有著極大的灰色收入地帶

  2010年5月,福耀集團董事長曹德旺以個人名義向西南五省區災民捐款2億。曹德旺向中國扶貧基金會開出的條件是,半年內必須將2億元善款發放到近10萬農戶手中,差錯率不得超過1%,管理費不超過3%。善款捐贈合同還規定,曹德旺有權對善款發放情況進行抽查,差錯率如果超過1%,基金會要按超出部分的資金的30倍進行賠償。這筆被稱為“史上最苛刻捐款”也讓我們明白,慈善本身還有著極大的灰色收入地帶。

   中央電視台《大家看法》編導程健近日在其微博上寫到:一頓吃掉9859元算事兒嗎?我們近日發起跟西部孩子捐書的活動,找到某官辦基金會幫忙,誰知他們提出需繳納書款的15%作為服務費,供人員勞務和運輸之用。這是規則我們懂,遂提出,順豐已經答應免費投遞,該會卻說他們有自己的運輸渠道,不用順豐,15%不能少,否則不做。這就是我們的官辦基金會。

  社會公眾對慈善信息公開滿意度本來就偏低

  近年來,社會各界對慈善機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的質疑屢有發生。去年年底,民政部下屬機構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發布了《2010年度中國慈善透明報告》。這份報告稱在經歷了汶川地震、南方雪災等多次捐贈井噴後,近年中國慈善組織的透明度並未提高,約有75%的慈善組織“完全不披露或僅少量披露信息”。目前在中國,對於捐贈人和社會公眾非常關注的慈善款物用途、項目實施效果的信息,慈善組織的披露情況非常不樂觀。調查同時顯示,九成社會公眾對慈善信息公開滿意度偏低。慈善信息不透明阻礙中國慈善業前進步伐,這一點已經被業內所充分認識,但至今並未有太大改觀。或許,這仍是因為“中國國情”和“條件不成熟”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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