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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梅:在沒有楊佳的日子裡 | |
http://www.CRNTT.com 2011-02-15 15:00:12 |
犯罪嫌疑人楊佳 據稱楊佳在上海以偷賣自行車為生 閘北襲警案案發後,記者在上海火車站附近走訪,一個老人說,有個叫“寶根”的人和楊佳熟悉。在太陽山路附近,記者找到大約40歲的寶根,他當時正在藥店門口的樹陰下乘涼,旁邊有幾桌人正在打撲克。 寶根說,大家都管楊佳叫“小北京”,他是2005年底來上海的,當時是為了找工作,但錢包被偷了,身無分文。之後,“小北京”開始偷車來賣。寶根說自己就是二手車的中介,有時會“經營”楊佳偷來的自行車。 警方資料顯示,楊佳出生於1980年8月27日,北京人,中專文化程度,未婚,無正當職業。 寶根說,最開始的時候,“小北京”住在天目西路、長安西路一帶的旅館,後來那邊發生了凶案,據說也是有人用刀把人捅死了,“小北京”就搬到了光復路一帶的梅園招待所。 梅園招待所是一個破敗的小旅館,掛在馬路邊一根柱子上的牌匾已經褪色,房價90元/天,而楊佳選擇的房間,房費為40元/天。這里靠近火車站,距離閘北區政法辦公大樓僅5分鐘路程。 據稱,2007年10月5日晚上8時左右,就在上海火車站附近的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楊佳因所騎自行車沒有牌照,被一名民警攔下。在7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警方公布了一段執法錄音資料。據透露,上海警方一線執法民警都配有錄音筆,交班後會按規定將記錄錄入電腦保存。 據警方介紹,民警在發現自行車沒有鋼印後,要求楊佳出示身份證等,遭到拒絕。兩人的爭執前後共持續了40多分鐘,引起行人圍觀,影響了交通。最後,楊佳被帶至派出所。 現場錄音證實楊佳屬無理取鬧 在新聞發布會上,警方當場播放了這段執法錄音的前4分鐘,從錄音中發現民警在當天的執法中,言語溫和,態度耐心,有理有據。楊佳則表現得情緒激動,暴躁固執。以下是記者根據發布會播放的近4分鐘時長的執法錄音,整理出的一段對話。 民警:小夥子,請你停車接受檢查! 楊佳:馬路上這麼多人,為什麼你單單挑我? 民警:我們一個個來,請你下車配合警方的調查!我不是請你停車嗎?請你下車。 楊佳:這車我租的。 民警:請拿租車憑證交給我,你拿著紙這麼遠,我能看得見嗎? 楊佳:你看不見執什麼法啊? 民警:那你有沒有義務告訴我你是什麼地方人啊? 楊佳:沒有。 民警:你有沒有義務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啊? 楊佳:你沒有理由占用我的時間。你有什麼理由在這占用我的時間?這是法律規定的嗎?你把法律拿過來,你會背!你這樣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麼理由? 民警:相互尊重一點。 楊佳:你不要說這個。你說什麼相互尊重,什麼叫相互尊重,尊重什麼?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 楊佳:法律?什麼叫法律?你還敢跟我說法律,法律哪一條規定你臨檢無緣無故要這樣搶我的證件。你怎麼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你不要吵。有事情你可以說,你認為我有什麼不對的可以…… 楊佳:你當然有不對,你看哪,你給我說說看,你把你的理由說出來,你為什麼要單查看我的證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是不是,那麼多人為什麼都不攔,就攔住我一個。你也沒有理由……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江憲法表示,在執法全過程中,警方完全是依據職權正當執法。民警積極做好化解工作,表達了足夠的善意。據了解,執法錄音信息存儲的時間一般不少於15天,遇有執法糾紛等特殊情況的,將延長為3個月的保存期或長期保留。如果錄音資料沒有按規定進行保存,一旦出現投訴或爭議,將以舉報人的說法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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