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 | |
從機制入手 規範香港旅遊業 | |
http://www.CRNTT.com 2011-02-14 16:09:40 |
自去年三月香港女導遊“惡珍”事件後,又發生導遊疑逼遊客購物氣死團友事件,直至近日發生導遊與遊客的“打鬥門”事件。不少評論說是雙方的責任──主要責任似乎在導遊,你對衣食父母的遊客,不該得罪,更不應惡語傷人;遊客應該明白這麼低的收費,就應該以採購商品對旅行社予以補貼,所以不但應對導遊的作法予以理解,更應予以支持…… 各打五十板不妥 我對這種各打五十大板的說法不以為然──目前這種機制下,只責怪導遊是不公平的──旅行社和導遊相當一部分收入就靠購物的回扣取得,不這樣做行嗎?在這種前提下,修養、水平等方面較差的導遊,加上某些遊客在修養、水平同樣較差情況下,產生矛盾甚至衝突,也就很自然了。責怪遊客更沒有道理,我是來旅遊的,不是來購物的(購不購物是我的自由,不是我的義務),很多時間花在購物上,本來就很不順,若加上導遊在語言等方面的刺激,出現矛盾甚至衝突,也就不足為奇了。順便說一句,因為旅行社及其導遊讓旅客購物得回扣,這商品無形中就漲了價。遊客不傻,即使想買這種商品,也不在導遊推薦的店裡買,所以若這種機制存在下去,遊客購物的慾望也會下降,或者從購物的角度講,又會產生新的矛盾;同時,這種機制使真正旅遊的時間減少,遊客心裡很不爽。綜上所述,在這種機制下,導遊和遊客的矛盾只會增加,碰到某些導火線,就會點燃衝突…… |
【 第1頁 第2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