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父親李剛”的沉默才值得追問

http://www.CRNTT.com   2010-10-22 13:25:42  


官二代李啓銘,又名李一帆撞人後叫囂“我爸是李剛”引網友“我爸是李剛”造句無數。
  中評社北京10月22日訊/官二代在河北大學校園醉駕撞飛兩女生,事後一句“我爸是李剛”震驚網絡。然而,在輿論的強烈關注下,目擊現場的學生卻陷入了“集體沉默”。但評論者張麥渴今天撰文指出,“父親李剛”的沉默才值得追問:
 
  官二代校園醉駕撞飛兩女生,事後一句“我爸是李剛”震驚網絡。然而,在輿論的強烈關注下,目擊現場的學生卻陷入了“集體沉默”。

  不少批評認為這樣的集體沉默是失去了大學的精神,但在現階段,筆者十分贊成現場的目擊者都保持“集體沉默”,其理由如下:

  “沉默”是保護自身安全的必須。一句“我爸是李剛”,已經盡顯肇事者的張狂。儘管有消息說李剛“為人從政口碑都不錯”,但面對他的權勢,在當前我國證人保護制度並不嚴密的情況下,“沉默”還是目擊者保護自己的最好方法。更何況,有河北大學的學生私底下告訴記者:“現在學校不讓我們說這件事情。”學校已經明確祭出了“處分”的大棒來。誰都要生存,而且誰都有權保持“沉默”。

  “沉默”已經足夠發揮證據效力。這是因為,儘管當前目擊者們都被迫陷入了“集體沉默”,但網上已經披露了一些目擊者的說法,指控肇事者當時的所作所為、所言所行,這些網上的說法本身就應該被執法者看作是一種證據,予以認真對待,因為它們具有很高的可信度。按照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肇事者如果要推翻這些來自網上的指證,就必須自己再拿出足以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來。在不能說真話的情況下,拒絕為權勢者說假話,這也是一種作證,也是一種操守。

  “沉默”本身就是對執法機構的督促。現場目擊者的“集體沉默”,從某種角度來說也是一種“無聲地抗議”,它在告訴執法部門:你們對證人的保護制度還很不健全,你們沒有辦法給正義的人們以充足的安全感,你們未能營造出足夠讓人們暢所欲言的自由、法治環境,作為公共管理部門,你們需要進一步盡到責任。它也在告訴執法部門:我們的“沉默”本身就已經表明了態度,剩下的,就是嚴格執法,伸張正義,這就是執法部門的職責!

  沉默中是可以爆發的,魯迅先生早就告訴了我們。在公民發言作證的安全權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的情況下,要求他們放棄“沉默”或許也是一種“道德綁架”。從本質上來講,給公民以充足的安全感,讓他們能暢所欲言、伸張正義,這本身是公共管理者的責任,所以,當公民陷入“集體沉默”,應該被批評、值得自我反思的恰恰是公共管理者們。

  就本案來說,更值得警惕的沉默是“李剛”的沉默。這位父親已經好幾天沒發聲音了(最新消息稱,李剛現身央視,就此事鞠躬道歉,還“幾度哽咽,不能自已”——編者注)。他在等什麼?又在謀劃什麼?或者說是在安排什麼?這個沉默,才是必須追究的“沉默”。(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張麥渴 2010年10月22日08:13)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