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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中職教改“示範校”示範了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0-10-07 10:14:19  


 
  說白了,辦示範校,就是行政評估與評審的一種方式。教育部所推進的本科教學評估,曾被社會廣泛質疑,在這兩年的教育部工作要點中,本科教學評估已經淡出。而評估的提法,也比較忌諱,但換一個“馬甲”之後,本質並沒有變:教育管理部門無非想通過“示範校”的建設,繼續掌控對學校辦學的主導權、評價權,在示範性學校的申報、評審中,體現行政權力。

  我國《教育規劃綱要》在涉及現代學校制度建設部分指出,要“推進專業評價,鼓勵專門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對高等學校學科、專業、課程等水平和質量進行評估。建立科學、規範的評估制度。探索與國際高水平教育評價機構合作,形成中國特色學校評價模式。建立高等學校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這雖針對高等教育,但對於其他層次學校辦學也是同理。在管理體制改革部分指出,“明確各級政府責任,規範學校辦學行為,促進管辦評分離,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範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改變直接管理學校的單一方式,綜合應用立法、撥款、規劃、信息服務、政策指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培育專業教育服務機構。完善教育中介組織的准入、資助、監管和行業自律制度。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基金會等各類社會組織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對於中職辦學來說,如果落實上述“改革”,是不可能有“示範校”出現的,由政府部門評“示範”,表明管評辦繼續不分,行政干預依舊。政府部門的職責是,保證足夠的辦學資金投入,同時依法監管學校依法辦學,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促進各校規範有序,服務受教育者選擇中職學校。至於學校的辦學評價,則應該培育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業評價,不宜再由政府部門牽頭評審示範校,並對“示範校”與“非示範校”厚此薄彼。

  進一步說,打著“教育改革發展”名義的“示範學校”,從改革角度來說,是與改革背道而馳的,在實際的學校管理中,教育行政部門還是採取傳統的方式,並沒有多少改革的氣象。這再一次提醒公眾,雖然《教育規劃綱要》已經頒布,雖然教育行政部門官員時刻把“改革”掛在嘴邊,但如果沒有推動教育行政部門轉變行政管理思維,分離管理權、辦學權、評價權的改革機制,未來的教育發展,很有可能都套上“改革”的名義,但並無改革的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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