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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養老金空賬不能靠推遲退休

http://www.CRNTT.com   2010-09-16 10:28:53  


 
  ※推遲退休用於填補養老金空洞是在推卸責任

  養老金空賬是制度轉型成本,應由國家承擔 
 
  對於社會保障制度處於轉型期的國家來說,出現天文數字的養老金空賬並不奇怪。作為拉美地區社保制度轉型最為成功的智利也曾出現過空賬,但智利的做法是由於制度轉型沒有個人養老金積累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全部由國家買單,而不是將虧空轉嫁給當代人。事實上制度轉型產生的欠債原則上要由國家承擔,應該由政府財政負責解決。然而,國家並沒有履行這一責任,而是將其轉嫁給資金相對匱乏的社會保障具體執行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只能動用新繳納的個人賬戶基金來支付過去的制度欠債,最終導致所有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空賬”。 
 
  推遲退休讓人多交錢填補空賬是將責任推卸給個人 
 
  據媒體報道,推遲退休一年,國家可節省養老金200億元,推遲兩年就是400億,五年1000億,十年2000億。但社會保障專家、清華大學教授楊燕綏認為這種飲鴆止渴方式將對社會保障體制乃至經濟和社會將產生極大危害。解決之道唯有由政府承擔個人賬戶基金“空賬”,而推遲退休的方式,實際上是將社會轉型成本以推遲退休的方式,推卸給了民眾。 
 
  “挪用”個人賬戶、推遲退休以填補被“挪用”部分是兩次國家違約 
 
  社保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國家和國民的契約關係:現在你繳納養老金,一部分幫助現在的老人養老,一部分國家幫你自己存著、幫你統一投資增值,到你60歲(女性是工人50歲、幹部55歲)時,就可以退休領取養老金。國家做出這樣的承諾,國民接受這樣的承諾,就繳納養老金。這樣,在國家與個人之間就形成一份契約。但養老金空賬以及解決空賬的方式——推遲退休本質上是國家違背當初的承諾,單方面修改契約。如果這樣的改變成為事實,那麼養老金繳納者的利益就受到侵害:首先你自己交由國家代管的養老錢未經允許被擅自“挪用”來填補轉型成本,其次你必須比以前約定的額度多繳納社保金,必須比約定的日期推遲領取養老金,也就是少領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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