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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濟發展新戰略能否順利實現?

http://www.CRNTT.com   2010-08-14 00:09:57  


 
   戰略前景

  台灣當局在兩岸簽署ECFA後及時出台新的經濟發展戰略,對未來台灣經濟發展而言提供了較清晰的方向和較明確的行動指南。然而台灣是否能夠實現台灣當局對招商引資的預期效果,並因此成為國際生產要素的彙集地、充滿活力的亞太經濟中心,還取決於執政者能否處理好台灣經濟發展中涉及到的幾種主要關係。

  (一)把握好台灣局部開放與整體開放的關係

  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主要功能是降低兩岸貿易壁壘,促進兩岸貿易與投資的自由化。也因此,台灣工業總會在兩岸簽署ECFA後發表白皮書,建議台灣應該全面自由化,走向“自由貿易島”。而在此前,台灣當局的考慮重點仍是如何開拓局部開放區域。前經濟部門首長尹啟銘最早提出台灣可以設立“經貿營運特區”,進行“第三次的加工出口區轉型升級”,通過各種租稅、薪資、行政流程的簡化及優惠,吸引台商或跨國公司投資。該特區的功能與島內2003年以來已有的6個自由貿易港區不同:後者主要業務集中在物流與加工,發展方向是由簡單加工轉型為深度加工,而前者的構想則類似於大陸的深圳特區和韓國的仁川經濟自由區。在封閉的特區內,商品除了安全與健康的顧慮,可以無阻礙地自由進出,資金、人員也比照世界最自由的新加坡進行最大限度地開放,關稅與非關稅障礙降至最低,基礎設施、行政效能、外勞政策也達到最自由水平。特區構想在兩岸簽署ECFA後可以作為兩岸進一步開放的先行先試地區,對台灣當局以招商引資為主要目標的新戰略有獨特意義。應該說,在台灣經濟發展史上,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自由貿易港區等具有不同功能的局部開放區域均發揮了其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未來雖很難實現工業總會提議的一步到位“全部打破”,但在ECFA的帶動下不斷開創和擴展局部開放區域以實現全島經濟自由化的方向是可以預期的。

  (二)發揮好台灣與大陸優勢互補的關係

  兩岸資源稟賦不同,經濟發展歷程和模式也不同,具有很強的互補性,並且兩岸經濟聯繫正日益緊密,能否將自身的優勢與大陸的優勢結合起來是台灣當局無法回避的經濟發展中的現實問題。1995年初台灣當局曾推出《發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計劃》,將台灣未來發展方向規劃為六大中心:製造業中心、海運轉運中心、空運中心、電信中心、媒體中心和金融中心,其指導思想即是以大陸為腹地,加速島內經濟轉型。但後來因李登輝拋出“戒急用忍”政策以及民進黨上台而將該計劃束之高閣,錯過了大陸經濟發展的“黃金十年”,在那十年中,韓國充分利用與大陸的合作大陸提升產品的市場佔有率和企業的研發行銷水準,並超過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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