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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守好兩岸和平發展的底線

http://www.CRNTT.com   2010-08-10 00:22:06  


“一個原則”和“三個共同”,是兩岸和平發展的目標和方向。
  中評社香港8月10日電/北京的法律出版社社長、海峽兩岸法學交流促進會副理事長黃閩在《中國評論》月刊八月號發表專文《從國際法和兩岸政治現實看兩岸關係》。作者強調:“文化與民族認同是政治倫理、人文倫理的底線,是政治家的底線也是做人的底線。政治家可以提出任何政治主張,但就是不能分裂民族、分裂國家,就像做人不能數典忘祖。兩岸政治對抗,兩岸人民都要承受苦難,民族的苦難是共同的,不只是台灣在背負,大陸人民同樣也深受苦難,兩岸之間的爭拗畢竟已成歷史。不要忘卻,是為了不要重蹈兄弟相殘的歷史悲劇;可以寬容,是為謀求兩岸人民的共同福祉。”文章內容如下:

  政府繼承與兩岸分治

  按照國際法政府繼承的理論,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民國”政府不再代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了“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在兩岸關係上,實際存在主權和治權的分離,一般的國際法理論無法解決兩岸主權代表的分歧。兩岸關係從國際法理論和國際政治現實上看是清晰和簡單的,從兩岸政治現實上看卻是糾葛和複雜的。

  (一)“兄弟說”有理論困境

  2010年2月7日辜寬敏接受聯合報專訪說:台灣和中國同宗同文化,李登輝的“兩國論”不能解決兩岸問題,陳水扁的一邊一國也是空話。兩岸本是兄弟之邦。台灣和中國若非兄弟,不可能有幾百萬台商登陸。兄弟情能感動所有的中國人,但兄弟已分家,中國哥哥應照顧台灣弟弟,中國若能幫助台灣加入聯合國,台灣子子孫孫都會感謝中國。

  客觀地說,筆者對辜寬敏的“兄弟之邦”說持批評態度,但又對辜的說法當中若干提法卻高度認同,如兩岸同宗同文化的認同,就是血緣和文化的認同。

  辜寬敏老先生這番話仍然是基於其台獨的基本立場,著力點是“兄弟之邦”。但問題出在兄弟已分家,引出了“兄弟之邦”的結論。國共兩黨的鬥爭引發內戰和六十年分治兩岸,成為一個國家之下兩個政治實體,分治兩岸不同區域,一方是大陸地區,一方是台澎金馬地區;兩岸的政治現實以家庭比喻,是兩個兄弟吵架、打架,雙方均以國家正統居。從基本法律事實看,“中華民國”談自己是正宗,中華人民共和國談是政府繼承,並不存在分家的實際事實與法律事實。而且從國際法意義看,兩岸政治實體並不對等,一是聯合國的成員國和常任理事國,一個是被驅逐被剝奪國家代表權,偏安一隅的政治實體。由此可見“分家”說、兄弟之邦說是台獨大佬罔顧基本政治和法律事實臆造的分裂國家民族的虛幻之說。

  兩岸是“兄弟”,是以家喻國,因兩岸有共同的歷史、血緣、文化,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共同成員,“兄弟說”通俗親切。只是國畢竟不是家,以家喻國也有不貼切之處,有些政治人物就以“兄弟說”引出了“分家說”、“成長說”、“單過說”,並以此引申出台獨分裂的理由。如親兄弟長大成人,中國古代可以不分家,在一個大家庭生活,當然可以單過,可以娶親分家置產。但國家由領土、人民、政府組成,是國際法主體;兄弟不和,可以分家,一個國家邊的不同地方不同政治集團,不能因為鬧了矛盾就要分裂,資產可以分家,領土不可分裂。以台灣現在還實際管轄澎湖金門喻,如果澎湖和金門和台北當局有矛盾了,就宣佈要成立“澎湖國”“金門國”,那當然也不妥,如出現這樣的情況,“中華民國”的刑法就要以“內亂”治罪,或出兵討伐。

  當然如果一定要以“兄弟說”來喻兩岸關係,那就要換一個家庭倫理角度,兄弟成人了可以分家單過,大陸的地方各省市之間,也經常用“兄弟省市”的提法,但不可以背離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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