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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日記:拆遷戶上訪按“敵對勢力辦”

http://www.CRNTT.com   2010-07-19 11:19:44  


被拆遷得不到合理補償的杜展球,在看過局長日記後,總算明白求助無門的症結所在。攝影_李鋒
 
“拆遷”培訓班

  這兩本日記廣泛流傳在這個城市被拆遷的上訪者手中,一本記錄時間為2001年10月至12月,另一本是2003年9月至12月。每逢與拆遷有關的重大事件,日記中均有記載。據開福區被拆遷戶證實,日記出自長沙市開福區房屋產權管理局(簡稱開福區房產局)前副局長曾新亮之手。

  兩百多篇工作日記,記錄了開福區房產局在拆遷中的各項工作安排、當年的市、區領導的指示、以及如何應對上訪等等。

  “長沙市拆遷辦在海倫大廈主持召開了拆遷業務培訓大會。上午報到,下午正式開始,首先由長沙市房產局副局長魏建超作學習動員報告,魏一並介紹了長沙市當前的拆遷任務。他對拆遷的重要部分進行了講解,並對六個部分進行強調。”

  “局長日記”以12頁的篇幅,詳細記錄了2001年10月18日那次拆遷業務培訓的盛況。

  長沙市法制局以及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位庭長,也來講授關於拆遷的法律知識。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拆遷辦副主任杜湘輝則詳細講解了補償費用的明細。會議一直持續到2001年10月19日的下午。

  據湖南一位長期關注拆遷的民間維權人士介紹,長沙市的大規模城市拆遷與棚戶區改造,肇始於那次規模龐大的“拆遷業務培訓大會”。

  2004年5月31日,長沙市拆遷辦副主任杜湘輝,曾在湖南領導人才網上撰文介紹了長沙市的舊城改造,文章寫道:“從2000年五一路改擴工程起至今連續每年城市拆遷總量均在100萬平方米以上,總被拆遷居民達20000餘戶,被拆遷企業單位2000餘家,拆遷量之大、面之廣、速之快是長沙史無前例的。”

  當時,成立才5年的長沙開福區,適逢新老拆遷條例交替之時—現行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簡稱2001版拆遷條例)公布執行。在隆隆作響的推土機聲中,公眾對2001版拆遷條例的出台寄予了厚望。

  此前1991版拆遷條例鼓勵政府實行統一拆遷,2001版拆遷條例則取消了這一模式,並規定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也不得接受委托拆遷,以保證行政行為的公正性。同時要求拆遷管理部門下屬的拆遷公司,根據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等原則,進行脫鈎改制。

  但是,這兩本日記所記錄的並非如此行事。

  2001年11月10日,時任長沙市拆遷辦主任的莫樹根明確表態,政府不能再搞拆遷,展覽館路指揮部不具備拆遷資格。事實上,這僅僅是有此一說而已。隨後的日記表明,地方政府在尋求暴利中一直在實行統一拆遷,2001版拆遷條例“名存實亡”。

  “指揮部要有個拆遷部……要與辦事處密切配合、(包括)公安、城管。”2003年10月31日的日記中,還記錄了拆遷中的利益分配:“指揮部20%,辦事處15%,房地局65%。”

  2004年11月16日,在拆遷培訓大會召開之後,沈佑斌位於展覽路的54平方米的房子,被拆遷隊強行拆除,家具全部被埋到了廢墟裡。他說,“此次展覽館路的開發是長沙目前開發中群眾反應最激烈的一次,有近千戶群眾上訪。”

  沈佑斌被迫走上了上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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