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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財產公示第一人”是不是公然挑釁

http://www.CRNTT.com   2010-04-08 11:46:55  


 
  但是,雖有多年呼籲,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在中國卻基本沒有建立起來。有極少數地方進行了一些嘗試,不過,這些嘗試都不能構成嚴格意義上的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在這些地方,通常只有申報,而無公開。這樣的申報就毫無意義,因為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要害正在於對公眾公開,讓公眾來監督。

  當然,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之所以遲遲不能確定、實施,原因倒不難理解:對官員來說,制定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等於是往自己身上增加一條繩索,而依據人的天性,沒有誰願意自己往自己身上增加繩索。如此說來,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必須由官員之外的力量來推動,本來就不應當過多地期望官員自己制定一項對自己不利的制度。

  事實上,過去若干年來,呼籲官員財產公開的人士,基本上是非官員身份,比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人士、網民以及普通民眾。應當說,這種格局是很正常的,一個健康的社會就應當是不同力量之間相互監督,政府監督社會,民眾監督官員,官員管理民眾,如此才能形成社會內部力量的平衡。平衡未必導致優良治理,但優良治理一定離不開這樣的平衡。官員群體不願意建立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很正常,不可怕。只要人大代表、輿論、民眾在政府之外積極推動,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就有可能建立起來。從政治原理和各國經驗看,社會各方面的努力乃是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建立的根本動力。

  這次長沙天心區規劃局局長家庭財產“被公開”事件,則是普通民眾推動官員財產公開的一次努力,這次努力很另類,也有一定效果。這一事件再次顯示了網絡輿論對於推動中國社會變革的重要性。網絡不僅可以成為揭露官員腐敗的平台,也可以成為推動官員財產公開的平台。可以確定的是,民眾以如此方式公開官員財產,並不存在侵犯該官員隱私的問題。在古代,禦史可以“聞風言事”;在今天,在官員應當公開財產已經成為社會共識的時候,公開官員家庭財產也具有正當性。

  當然,個別民眾以自己直接行動的方式,如此另類地公開官員的財產,終究只能是個案,它帶著某種悲壯色彩。但這種做法及其在網絡上所引發的熱烈反響,其實反映了民眾對於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強烈期待。因為有如此強烈的期待,所以有人勇做公開官員家庭財產的“孤俠”。這樣的行動很可能激勵其他民眾,可以預料,民眾還可以發明出公開官員財產的其他怪招。

  對於民眾這種心聲,執政高層恐怕需要做出肯定的回應,籌劃在立法、決策層面上積極推動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建立。官員之外的各個社會群體的推動是建立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驅動力量,但這樣的制度要以立法、政策的方式最終建立起來,還是有待於立法者、決策者做出明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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