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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合作協議也須一定政治前提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30 00:17:17 |
自進入本世紀以來,儘管陳水扁的民進黨執政8年間對兩岸經貿交流百般阻隔,但兩岸經貿交流與人員交流已是勢不可擋,兩岸經濟體日趨膠著。其間,台商在大陸投資企業起了十分顯著作用。據台灣著名學者、台灣經濟建設委員會前副主任葉萬安先生最近在文中為以信息產業為例,“兩岸十多年來,分別被國際間稱呼:大陸是信息產業硬體生產國,台灣是信息硬體重鎮,在國際間都有舉足輕重的力道。而兩地信息硬體產業能夠受到如此稱道,最大貢獻者則是台商。以2008年為例,台灣全年海內外生產1103億美元,其中很多產品產量高居世只第一或第二位,故被國際社會稱為信息硬體重鎮,但其中在大陸台商1013億美元,高佔台灣海內外生產的92%。而中國大陸去年生產信息硬體產值1216億美元,故被稱為生產王國,其中台商生產1013億美元,高佔83%。”(1)所以,葉萬安先生有理由認為兩岸產業合作已成為密不可分的“連體嬰”。雖然葉先生僅以信息產業為例,卻表明兩岸經貿交流發展具有巨大潛力與空間。 2005年4月“胡連會”國共兩黨達成五項共識,其中確立了“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經濟合作機制”的目標;台灣前“行政院長”蕭萬長2001年提出建立“兩岸共同市場”的構想,但在當時民進黨政府種種阻撓下,這些都還只能是一種願景和設想,兩岸經貿關係極不正常。只有在去年國民黨主政後,這些願景和設想才可能形成兩岸的良性互動,並在操作層面上商討關於兩岸經濟合作制度性安排和機制的確立。兩岸經濟合作才有可能向制度化、機制化方向發展。 關於兩岸經濟合作制度性安排的建議,大陸原提出建立類似CEPA的合作機制;馬英九在2008年競選時提出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ECA)。國民黨執政後為避免民進黨干擾,馬政府重新定義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胡錦濤總書記於2008年12月31日曾對馬英九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的呼籲,作了正面的回應。儘管CECA和ECFA名稱有所不同,但實質未變,均屬WTO框架下兩個獨立關稅區之間的平等互利合作,目標是建立兩岸自由貿易區(F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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