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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的逐利遊戲:浙江麗水集資調查 | |
http://www.CRNTT.com 2009-03-08 08:32:24 |
除了上述借給單旭波3000萬元的朱文連,麗水金龍房地產公司董事長王岳成被借走600萬元,另還有金某被借走950萬元,楊某、王某、方某等各被借走200萬元,總計金額5000多萬元。這些錢,都是案發前短短4個月內“騙取”,案發後,全都蒸發得無影無蹤。 但是面對媒體的採訪,除朱文連外,其他人幾乎都保持了沉默。朱對記者說,呂偉強曾親口對他說,錢給領導拿走了6000多萬元,陳偉達拿走利息就有1280萬元,林斌有1000多萬元,都有賬的。 2008年4月24日下午,被抽光錢的呂偉強去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在呂被立案偵查三天後,單旭波也被拘留。 “司機門”事件發生後,牽扯其中的4位官員被傳出受到調查,在當地民眾輿論的壓力下,最終受到了“處分”。 麗水相關部門通報的消息也部分證實了此前坊間的傳言:陳偉達籌集親友資金出借給呂偉強使用,並多次出面幫助呂偉強聯繫向企業借款;李鋒、吳益由為呂偉強借貸資金提供方便條件,由於他們的幫助,呂偉強先後向浙江金龍房地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共借款1020萬元,造成企業實際損失855萬元。此外,林斌在出借資金和介紹朋友出借資金過程中,收受呂偉強“好處費”。最終給予陳偉達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調離公安隊伍;給予林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調出黨政機關;給予李鋒、吳益由黨內警告處分。 處理方式遭質疑 2009年1月8日,呂偉強集資詐騙案在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月11日,單旭波被麗水市蓮都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由蓮都區人民法院受理。 呂、單集資案的當事人對此表示懷疑,“兩案被分開審理,很多資金去向都無法對質,這樣做是想掩蓋涉及領導不當得利的內幕”。此外,警方自己偵辦牽涉公安局副局長陳偉達的案件,“只怕無法保持公正,原本可以查清的很多資金流向,恐被掩蓋”。 麗水檢察機關在呂偉強案開庭中公訴稱:集資款利息和歸還到期集資款本金達2.2億元;以銀行卡套現、通過他人“洗碼”、帶現金過境等方式數十次到澳門賭博輸掉2000餘萬元;用於投入公司購買土地建廠房610萬元;其餘款項被呂偉強用於購房買車以及個人生活揮霍,共造成他人實際經濟損失近4000萬元。 而麗水市公安局蓮都分局2008年8月8日出具的起訴意見書顯示,至案發時止,呂偉強向他人集資累計金額高達26328.58萬元,未還借款累計金額高達12120萬元。而單旭波先後向朱翠萍、鄭月紅等33戶社會不特定公眾變相吸收存款累計金額高達6280萬元,其中借給呂偉強的累計金額高達4645.93萬元,呂偉強歸還的本金和支付的利息累計達3551.82萬元……扣除已支付給出借人的利息,造成他人實際損失達4023.92萬元。 “按這個數據計算,呂偉強集資不僅沒有虧損,甚至還有盈餘,他付出去的利息到哪里去了?這些數據明顯有誤。”麗水當地一位要求匿名的律師對此表示極大的懷疑。 “在案發前,受害者多達5000萬元轉到呂、單賬上,為什麼在短短幾個月內這麼多錢就消失得無影無蹤?”集資受害者心中諸多的疑團沒有解開,他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公開詳情,“都是通過轉賬,有據可查”。 受害者們質疑,他們可能遇到了一個巨大的“陰謀”。他們懷疑,官員們在短時間內如此急著催人借更多錢給呂,動機並非如此簡單。 “他們是為了自己的錢能在崩潰前解套,是他們和單旭波合謀導演了這一切,呂偉強只是個傀儡。”受害者們憤怒地說。他們質疑的依據是,即使呂偉強的自首也是經過刻意安排。“他們對單旭波和呂偉強早就安排好了一切,連財產都轉移走了。” 他們的依據是,單旭波犯下如此欺天大罪,罪名卻一減再減。從兩項罪名變成一項,犯罪金額也一減再減,這些在麗水坊間竟“早有傳聞”。“大家都說他最多只會被判個5年到6年”。 受害者們懷疑,很可能是某些不法官員操縱的結果,“否則,光這些損失就有5000多萬元,單旭波的涉案金額怎麼會變成4000多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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