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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看美國政府對經濟的干預 | |
http://www.CRNTT.com 2009-03-05 10:18:28 |
他們最初感覺到的最大的問題是壟斷。壟斷財團形成以後,就通過壟斷市場,抬高物價,坑害消費者;同時壓低工資,增加勞動強度來坑害工人。比如說鐵路的壟斷,鐵路公司可以自己隨便定票價,你非買它的票不可。這樣就坑害了一般的市民、農民和小商人。總之壟斷的害處非常大。但壟斷也有好處,它實際上可以節約成本,可以提供物美價廉的產品,假如它願意這樣做的話。在資本高度集中的情況下,生產力發展,或者是搞科技開發之類的都會比較容易,所以它不是一點好處都沒有。但因為人的貪婪是沒有止境的,如果不加以遏制壟斷就會無限制的發展,就會惡性膨脹,大多數的中小企業和一般的市民老百姓都深受其害。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干預首先要做的就是反壟斷。1890年美國制訂了《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是第一部反壟斷法,但是還不太完備,常常有空子可鑽,而且力度也不够,所以到20世紀初,美國又出現了一個大規模的改變政府和市場經濟關係的浪潮,後來被稱為進步主義運動。它是以老羅斯福總統為標誌,不是我們後來所熟悉的那個小羅斯福,而是西奧多.羅斯福。他1901年當選為美國總統。他當政時大力的反壟斷,首先就要在理論上論證政府干預經濟不違背美國立國之本的自由主義,而且也不違反《憲法》。在20世紀的前十多年間,對於反壟斷的必要性社會上已經有一定的共識,出現了一批理論家,他們從理論上來論證這一點,其中包括反對社會達爾文主義。當然也有另一派人堅決維護社會達爾文主義,雙方就展開了一場大辯論,可以說那是美國在經濟學社會學發展繁榮的一個時期。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改良主義的政治家。老羅斯福政府集中採取了幾個措施,第一就是反壟斷,通過反壟斷的法律,拆分了幾個財團,一個是鐵路,一個是美孚石油公司。這時通過的反壟斷法比原來的謝爾曼法就更嚴厲一點。詳細的內容在我寫的《二十世紀美國》中有詳細介紹,其中第三章第四章都是講美國從老羅斯福到小羅斯福的政府改革的。如果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看那本書。 第二、把企業置於政府法規監管之下。政府最先介入的是食品,就是現在的食品安全檢查。其起因是有一個叫厄普頓.辛克萊的作家寫了一本書,中文翻成《屠場》。作者以一個肉食品加工廠做原本,描述了里面工人惡劣的工作條件。以及其肮臟的衛生環境。這本書成為了暢銷書,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震動,之後大家誰都不買肉了,據說老羅斯福總統從此也不再吃香腸。後來他就派人進駐工廠進行調查,發現跟這本書里描寫的基本上是一至的。所以他就推動國會通過了《純潔食品與藥品法》和《肉類視查法》。這樣,政府就有權進駐到工廠,在商品出廠之前就檢查其質量和生產過程,而不是在商品到了商場之後才檢察。以後類似的法規就更多了,而且檢查的東西不僅限於食品,還包括其他的一切日用商品。不僅美國政府這樣做,全世界各國政府都有好多監管的法規。但是在開始的時候,每次要通過這樣的法律,都面臨著是不是違憲的問題。而且企業主經常跟總統打官司,最後由最高法院審定。總統有時輸,有時贏。總之是總統打贏了官司以後通過了這樣的一些法律,所以這個轉變在開頭的時候是很艱難的,有觀念的轉變,有法律方面的轉變,還有整個理論上的改革,最後的結論是政府干預經濟是合理合法的,不但不違背自由主義市場經濟,而且有助於推動公平條件下自由競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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