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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跨國家庭暗箱:貪官外逃捷徑 | |
http://www.CRNTT.com 2009-01-20 07:35:36 |
中紀委十七届三次全會于1月12日至14日在京舉行,會議公報指出,“落實領導幹部配偶和子女從業、投資入股、到國(境)外定居等規定和有關事項報告登記制度。” 這一規定,以强調申報官員婚姻家庭涉及情况爲出發點,顯然與以往落馬高官生活作風敗壞、配偶子女助紂爲虐,以及部分貪官利用配偶子女擁有外國籍或綠卡等便利條件外逃等有直接聯繫。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調查發現,儘管我國現行法律對官員國籍有嚴格規定,但對官員配偶子女,却仍缺乏明晰的可操作性規定。因此,近年來我國部分官員雖身居要職,但其配偶子女却移居海外,獲得他國國籍或綠卡,成了人們所稱的“跨國家庭”。 目前值得警覺的一個問題是,部分貪官鑽法律空子,暗渡陳倉,利用配偶子女申請綠卡與入外國籍,將巨額國有資産非法轉移出境,自己則暫時留在國內繼續做官,一旦東窗事發,便迅速抽身外逃。 “國家在加大反腐敗力度時,對那些配偶子女都移居國外的官員,需進行更嚴格的管理”,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認爲,“官員‘跨國家庭’的存在,不但爲部分貪官提供了外逃的捷徑,給我國經濟造成巨大損失,也使我國政治、經濟、軍事安全處于不利狀態,有損國家和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應引起廣泛而高度的重視。” 官員“跨國家庭”的腐敗範本 實際上,我國官員的“跨國家庭”情况,多數是以官員犯罪案發的方式揭開深層內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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