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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石寶寶賠償要體現對違法者的懲罰 | |
http://www.CRNTT.com 2008-12-31 15:58:37 |
各方期待的“結石寶寶”賠償方案近日終于現身媒體。據媒體報道,三鹿集團等22家肇事責任企業共同籌資11億元,對全國29萬多名確診患兒給予一次性現金賠償。也就是說,如果不區分死亡嬰兒、重症患者和一般患者的情况,每位確診患兒大約分得約3600元的現金賠償。 由于“結石寶寶”幷不單純是一宗因缺陷産品所引發的侵權賠償,裏面還夾雜了政府責任,因而政府補償也是整個賠償方案的一個組成部分。另據《廣州日報》12月29日報道,東莞傳出政府補償的標準是:死亡嬰兒每人將獲賠20萬,重症患者每人3萬,一般患者每人2000元。目前尚無更權威的機構來證實東莞方面的“政府補償”說,公衆也不知曉這種“企業賠償”加“政府補償”的賠償模式是否僅適用于東莞,還是適用于全國。 三鹿也已經陷入巨額負資産,政府主導的賠償方案既是目前唯一的選擇,也很可能就是受害者最終的選擇。政府補償體現了承擔社會責任的必要,但也理應看到,獲得合理的賠償,是因缺陷産品致健康受損甚至生命消逝的受害者或其家屬的法定權利。因此無論何種賠償方案,應該有受害者的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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