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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應如何“平等協商 共議統一” | |
http://www.CRNTT.com 2019-10-13 00:09:13 |
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1月2日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的重要講話(以下簡稱“1.2重要講話”),全文緊扣“和平統一”這個關鍵詞,並特別指出“和平統一,是平等協商、共議統一”。“平等協商、共議統一”這八個字最早出現於汪道涵先生1998年10月在上海以大陸海協會會長身份,與時任台灣海基會會長的辜振甫先生會談時提出的“86字箴言”中。①“86字箴言”後經《人民日報》於1999年1月11日刊登,使其更具大陸對台政策宣示的性質。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1.2重要講話”中表述這八個字,是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的身份提出的,從而使“平等協商、共議統一”的政策權威性進一步提升。在兩岸“平等協商、共議統一”上,可能會遇到有關兩岸交往及協商的基礎、具體內容、主要障礙等問題,對這些問題的思考與探討有助於我們更加扎實地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同時反對與遏制“台獨”分裂活動。 一、兩岸交往與協商的基礎 兩岸進行對話協商應該要有個基礎或者前提,大陸方面對此一向重視。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為解決兩岸因開放民眾往來而衍生的認證等諸多方面的問題,兩岸公權力部門認為進行雙方有關對話協商已是勢所必然(在“法統”問題難以取得雙方都滿意的解決之前先用“白手套”方式接觸溝通),當時大陸方面就鄭重提出兩岸對話協商必須要有個前提,即“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目的是確保兩岸這種協商是“一國之內的協商”,避免外界產生不必要的誤解。此後,“一個中國原則”,或者通俗平白一點講,“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是大陸方面一直堅持的兩岸協商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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