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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莉:以互利互惠理念履行兩岸投保協議承諾

http://www.CRNTT.com   2015-08-11 00:10:39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彭莉教授(中評社 王永雪攝)
  中評社北京8月11日電(記者 王永雪)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彭莉教授日前在第四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上表示,兩岸協議所扮演的角色日趨重要,並逐步形成了以海協與海基會協商、談判並簽署協議為重要動力的“協議拉動型”的兩岸關係發展模式。兩岸投保協議作為一個國家內兩個單獨關稅區之間簽訂的協議,台灣當局應以互利互惠理念推動兩岸投保協議的全面履行。

  彭莉表示,近年來,隨著兩岸關係的逐步緩和,兩岸兩會商談的重啟及一系列協議的簽署,兩岸法律事務的處理方式發生了一定變化,雙方各自制定規範性文件雖然仍為最主要的方式,但兩岸協議所扮演的角色日趨重要,並逐步形成了以海協與海基會協商、談判並簽署協議為重要動力的“協議拉動型”的兩岸關係發展模式。在投資領域,兩岸投資協議的簽署、生效和落實,拓展了兩岸合作領域,豐富了兩岸交往內涵,促進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但是,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後,島內外複雜的政經形勢直接或間接影響了兩岸投資協議的簽署、生效與履行,主要表現為兩岸服貿協議生效受阻,兩岸投保協議履行不力,兩岸稅收協議簽署不暢,這一狀況有待改變。
   
  彭莉在發言中指出,兩岸服貿協議是海峽兩岸為加強經貿關係,促進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制度性安排。從經濟面上看,兩岸服貿協議的實施,有助於加速兩岸服務業融合、互補,以利於台灣企業在進入大陸市場的競爭中贏得先機。服務業在台灣屬於比較成熟的市場,但在大陸還有只是在起步,在未來幾年特別是即將擬定的“十三五”規劃中,大陸將把提升服務業水平作為推進工業化、信息化、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支撐,服務業必將因此獲得巨大發展。因此,兩岸在服務業領域互補性強,合作前景廣闊。

  從法制面看,作為ECFA後續協議之一,兩岸服貿協議的實施,能促進兩岸投資的制度環境更加完善,尤其有助於擴大台商在大陸的市場空間,增加台灣對外資的吸引力。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一份惠及兩岸大眾尤其是台灣民眾的制度性安排,台灣方面應以“去政治化的”思維,傾力推進其生效並落實,使協議的預期效益盡快轉化為現實成果,讓兩岸民眾盡快得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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