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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哪里入手提高宏觀調控效率

http://www.CRNTT.com   2014-09-03 09:27:31  


 
  避免存准政策調整中存在的不當認識

  文章指出,儘管降低存准比率受到社會普遍歡迎,但市場一定要對貨幣政策有正確認識,且金融管理部門也須在定向降准操作過程中慎之又慎,防止政策“劍走偏鋒”。

  首先,市場不宜對貨幣政策啟動經濟的作用寄望過高。現在一些人錯誤認為,只要大幅(全面或定向)降准,就會帶來大規模刺激經濟的結果。而事實卻是,貨幣政策的作用主要體現在“把飛的過高的風箏收回來”,而不是“讓尚未起飛的風箏飛得更高”。

  也就是說,如果實體經濟內生增長動力不足,即使貨幣當局注入再多的流動性,企業的經營行為也難有起色,消費者的採購行為也不會活躍。有人會說,現在財政政策的騰挪空間已經十分有限:受經濟增長下行壓力依然存在、房地產成交量下滑以及去年稅收收入基數提高等因素影響,今年5月,全國財政收入中的稅收收入只同比增長6.8%,而財政支出卻同比增長24.6%。所以,似乎只能得出經濟增長必須依賴貨幣政策的結論。

  遺憾的是,如果我們不肯咬緊牙關繼續出台減稅或增加開支的財政政策以及其他令經濟鬆綁的有效手段來帶動投資和消費,寬鬆貨幣決不會出現非常理想的結果。以6月16日定向降准涉及面較廣的城商行為例,截至2013年末,存貸比超過70%者的微乎其微,很大部分甚至還處於60%以下水平,如成都銀行、貴陽銀行、盛京銀行、南京銀行、哈爾濱銀行、九江銀行等存貸比分別為56.98%、52.16%、50.62%、 48.19%、47.3%、38.78%。這充分表明,一些銀行手中資金並不匱乏,之所以不願將資金投向“三農”或小微,主要是因為這些領域貸款風險較高,加之沒有其他政策配套,很難實現商業可持續。

  另外,要避免寬鬆後的貨幣信貸流入不該流入的領域。由於兩次定向降准更多涉及地方性金融機構,在地方政府融資需求旺盛且對其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情況之下,極有可能導致資金再次流入融資平台。還有,一些有利可圖的“兩高一剩”、房地產行業,仍有可能借助通道業務再次獲得資金,不利於經濟結構調整的全面實現。針對這些情形,一是建議加大金融監管力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及制定相關獎懲機制,保障定向降准釋放的資金流向期望的領域;二是建議貨幣政策應更多還其總量政策之原貌。

  顯而易見,由於金融創新或套利行為的廣泛存在,結構性貨幣政策的效果將難以保證。也就是說,結構調整的任務應當首選結構性手段,比如財稅、產業等經濟手段,環保、工商等行政手段,質量技術監督等法律手段。

  當然,加強對結構性調控政策的配合,相信也是中央政府加快經濟結構調整總體安排中對貨幣政策的必然要求,舍此,“三農”和小微企業很難擺脫其弱勢地位而成為穩定經濟增長的中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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