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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反思秦火火為何能火 | |
http://www.CRNTT.com 2013-08-23 12:01:07 |
李曉亮:謠言有市場,因公信孱弱 2013-08-22 10:12:09來源 > 華聲在線 作者:李曉亮 打擊謠言,不是抓兩個推手就能了事。如果權力公信、司法公信和社會公信繼續孱弱,如果某些權力運行不透明不公開不受制約的狀況不改善,那麼,謠言必然甚囂塵上,會“拆”掉最後殘存的信任。 20日網上最火的,當屬“北京查處網絡推手公司,刑拘網絡紅人”一事。說的是警方打掉一個在互聯網蓄意傳播製造謠言的網絡推手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公司。秦志輝、楊秀宇及公司其他2名成員被警方刑拘。 “秦志輝、楊秀宇”,你可能從未耳聞。但如果說到網上著名的ID“立二拆四”和“秦火火”,你沒准就聽過,他們有過多次影響頗大的網絡策劃。比如“天仙妹妹”、“別針換別墅”、“封殺王老吉”,比如“‘7.23’動車事故天價賠償外籍旅客”,再比如“紅會強行募捐,郭美美個人炫富”事件等等。 精准掌握網民心理的網絡推手們,隱身於這些網絡轟動事件幕後,雖然有爭議,甚至招致不少罵名,但他們深諳在一個浮躁喧囂的時代,有時“八卦也是生產力”的道理。半真半假、亦幻亦真的小道消息和網絡謠言,帶來天量關注的同時,也能讓他們潛伏在一些曖昧的灰色地帶,渾水摸魚,名利雙收。 在賺得盆滿鉢滿之餘,他們卻從不理會自己策劃或推動的網絡熱點對社會情緒的撕裂。從這個意義上說,惡意的造謠中傷,摻雜個人私利的以訛傳訛,純粹以牟利為目的的網絡策劃,必須依法受到懲處,以儆效尤。 只是,打擊造謠,也必須釐清一些問題。比如,這次北京警方是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刑拘二人,並非直接被造謠中傷的受害人以名譽受損或權益被侵犯而提起的特定司法訴求,而是針對二人在網絡策劃或造謠傳謠案中的非法牟利作為。非法經營只關涉經濟方面,而造謠傳謠、惡意中傷,則是公共輿論場域問題。目前,網絡輿論淨化的主要訴求和關注點,顯然並非删帖收錢,或雇水軍抹黑、炒紅一個人收費幾何的經濟犯罪問題,而是與此相對應的網絡風尚建立,及個體權利受保障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如何從根源上鏟除謠言土壤的問題。 秦火火號稱“謠翻中國”,而謠言之所以有人信,就在於它準確抓住了“不透明、不公開、無公信、少公義”的社會尷尬點。警方介紹,秦、楊二人認為,炒作必須“忽悠”網民,使他們覺得自己是“社會不公”的審判者,才能宣洩對現實的不滿情緒。回顧那些每惹眾議的網絡鬧劇,不管是“動車天價賠償”還是“紅會逼捐”“郭美美炫富”,就是因為它們對應著社會痛處——“外國人超國民待遇、官方慈善透明度焦慮、權力監督的疲軟”等,這些不公,並非謠言,謠言只是選取了倒黴的個體或單位作為特定替罪羊,代為受過。而每次涉事官員或機構(機構無個體人格不適用誹謗罪),也沒有以誹謗罪等起訴網絡推手。 這也給人留下不少聯想,是否那些捲入輿論漩渦的權貴們,並無他們極力辯白的那樣清白?是否人人都經得起司法和輿論的嚴苛監督審視?這或許正是秦火火們能逍遙至今的原因之一。 靠炒作起家的推手們,人見人煩。但如果打擊謠言,則不是抓兩個推手就能了事。如果權力公信、司法公信和社會公信繼續孱弱,如果某些權力運行不透明不公開不受制約的狀況不改善,那麼,鼓動網民審判這些“不公不義”的真假莫辨的謠言,必然甚囂塵上,會“拆”掉最後殘存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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