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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家:正式開啟兩岸融合統一進程

http://www.CRNTT.com   2013-02-10 00:14:04  


 

  大陸內部對台經濟讓利分歧不大,但在轉變對台當局地位、國際參與態度問題上則有較大分歧。筆者認為,隨著兩岸實力差距的拉大,及我在國際格局中無可替代的地位,大陸在兩岸關係上已牢牢掌握了主控權,只要不脫“兩岸一中”架構,對台工作實可以更自信、大膽一些,格局、視野可以放得更開。“有舍才有得”,對台工作不突破傳統的慣性思維的束縛,就很難有解開困局的開創性突破。

  2、未來統一方案要降低標準,儘量做出對台民眾有利的安排

  鄧小平曾表示,我們為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充分考慮台灣能接受的條件,不充分為對方著想,不考慮對方是不可能的。清華大學王振民教授認為,要最大限度降低兩岸統一的標準。“一國兩制”的真諦,即“求大同,存大異”。“大同”就是國家的獨立和主權不容分割,這是我們最大的公約數。“大異”就是允許在制度、體制上不一樣。我們只在最重要、最基本的方面求得統一,其他方面不再視為必須統一的因素,這樣就把國家統一的標準降到最低。兩岸統一將最大限度地擴充“一國”的概念,最為寬鬆地解釋統一的含義,形成更具有彈性的統一觀。⑧

  關於統一後對台灣地位的安排,大陸1993年發表的《台灣問題與中國統一》白皮書指出,統一後,台灣將成為特別行政區。它不同於中國其他一般省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它擁有在台灣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黨、政、軍、經、財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國簽訂商務、文化等協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權;有自己的軍隊,大陸不派軍隊也不派行政人員駐台。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台灣各界的代表人士還可以出任國家政權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全國事務的管理。大陸2000年發表的《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進一步表示,中國政府注意到台灣與香港、澳門的不同特點,實現兩岸和平統一之後,在台灣實行“一國兩制”的內容,可以比香港、澳門更為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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