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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改革發展的戰略思考 | |
http://www.CRNTT.com 2013-02-08 08:57:15 |
第一,優化金融市場結構,促進市場穩健發展。一是著力優化市場格局。加快債券市場發展,著力提升債券市場融資比重。加快場外市場發展,夯實市場體系基礎。二是著力優化投資者結構。積極推動更多機構投資者入市,穩妥引入境外投資者,加快提升機構投資者比重,加強個人投資者風險教育和理性投資教育,提高市場發展的穩健性。三是完善市場體系。根據中央部署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要求,有序推出新的市場和新的產品。四是推進市場銜接。積極推進各主要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推動建立升降板機制,為主板市場可持續發展提供優質資源。五是規範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促進各市場金融衍生品有序發展、錯位發展、穩妥發展,防止無序競爭,加強風險管控。 第二,推進市場對外開放,著力提高市場國際化程度。加快金融市場開放、提高金融市場國際化程度,不僅是人民幣國際化和我國金融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要內容。一是擴大債券市場開放。積極穩妥引入成熟境外機構投資者,逐步擴大“熊貓債”發行範圍,加快上海在岸人民幣國際債券市場發展。二是穩步推進證券市場開放。擴大境外機構投資證券市場規模,限制境外機構高杠杆工具的使用。加強對境外投資者債務風險審查,防止風險導入。三是逐步放寬資本賬戶管制。逐步放鬆匯兌環節的限制,過渡到登記備案制度。對資本賬戶流入更多採取市場化手段。逐步放寬個人跨境資金流動管理,推進個人境外投資試點,放鬆民營資本對外投資,嚴格控制境外投資衍生品市場。四是推進與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的聯動發展。推動建立上海香港金融市場聯動協調發展機制,與香港離岸市場在跨境資金流動、利差波動、政策協調等方面開展合作。 第三,放寬民間金融准入,著力增強金融發展動力和活力。市場發展的動力在於開放,發展的活力在於公平,金融市場的對內開放要優先於對外開放。一是系統清理當前不利於民間資本進入和民營金融機構發展的各類法規、政策,全面放開民間資本對金融業的准入。二是明確民營資本市場准入的條件,盡快制訂支持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業的保障措施、實施細則等。三是鼓勵民營金融機構與國有金融機構錯位發展、互補發展,鼓勵 民營資本更多地進入中小金融機構、零售金融機構、社區金融機構、融資租賃、私募股權投資、融資擔保等新型金融機構,形成有層次、差異化、特色化的金融組織體系。四是鼓勵民間資本、民營金融機構開展各類金融模式、產品、工具和技術創新,以滿足經濟社會多元化、差異性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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