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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馬英九要連任國民黨主席確是政治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3-01-21 09:11:07  


 
  蔡正元歷來是“擁馬大將”,曾經在國民黨“總統”黨內初選中為身陷“特支費案”的馬英九能夠順利勝出,而提出“排黑條款”,並遠從北京搭機返台“救駕”。而如今卻反對馬英九連任黨主席,這究竟是蔡正元因為“恨鐵不成鋼”而“因愛成恨”,還是他要為自己計劃參選台北市長進行造勢活動?抑或是他代表了部份國民黨人,還有閱讀他的臉書的民眾的心聲,希望被視為“無能”的馬英九展現一次“有所作為”,“能”夠“讓賢”,讓真正有“能”的國民黨人出任黨主席,以扭轉目前國民黨的困境?這個“茶杯里的風波”,是否會引發猛烈風暴?都是頗為值得關注的問題。

  其實,從蔡正元的批評和國民黨中央的反駁,及主管社團事務的“內政部”副部長簡太郎的說明來看,都是從自己的立場出發而對《人民團體法》“各取所需”,因而“各有各的道理。但倘是政黨不受《人民團體法》的束限,就更凸顯了《政黨法》立法的迫切性。實際上世界上就有不少政黨的黨章是規定黨魁是“連選得連任一屆”的。但《政黨法》倘引入這個原則,可能會“累及”一大票“政黨主席”,連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新黨主席郁慕明、台聯黨主席黃昆輝也不能倖免。在此問題上,包括國民黨在內的這些政黨,其民主進步性還不如在“黨章”上明明白白寫明“主席連選得連任一次”的民進黨,何況民進黨主席的每屆任期只有兩年,而國民黨主席的每屆任期則為四年。也就是說,民進黨主席做完“連選得連任一次”的兩屆任期,只是相對於國民黨主席的一屆任期,而且按馬英九及國民黨中央的解釋,其任期是沒有限制的。

  其實,馬英九倘是要為自己“解套”,就不如借著蔡正元“修改黨章”的說法,連消帶打地解決這個問題,但具體做法並不是蔡正元所說的把“連選連任一次”的“一次”刪除,而是參考《民主進步黨黨章》的做法,修改《中國國民黨黨章》,規定黨在執政時,“總統”為當然黨主席,其任期與“總統”任期同步。這也符合馬英九“黨政密合、以黨輔政”的理念,並可使得蔡正元的“馬英九自肥條款”之說被宣布“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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