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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私宅,“防衛過當”應慎用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27 10:56:14 |
一般人在最有安全感的家中往往是處於毫無防備狀態的,面對突如其來的侵犯行為,要求一般人立即對該侵犯行為的強度做出判斷,同時並進行與該強度相適應的防衛行為,這是不切實際的。刑法如此規定非常有可能發生的一種情況就是,住宅權人在受驚之下過於慌亂而致侵害人重傷或死亡,事後又證明非法侵入住宅者並沒有意圖對居住者進行嚴重的犯罪行為,這樣住宅權人就構成防衛過當,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從這個意義上說,當公民遭遇非法侵入者時,還得先問明其來意,如果其打算進行嚴重犯罪時,才能進行相應的暴力反擊,這一點明顯缺乏可行性。 □ 結 語 每個人的住宅就是自己的城堡,本應鼓勵公民積極與犯罪行為作鬥爭的“正當防衛”不應成為公民保衛自己“城堡”的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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