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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三年:維穩思路須有戰略性重大調整

http://www.CRNTT.com   2012-11-23 10:23:07  


 
“權利公民”博弈“計劃政府”

  從理論上說,在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裡,政府面對民眾情緒和社會矛盾,最巧妙的辦法是“金蟬脫殼”,把矛盾重新推回到社會層面去博弈,而自己則充當“和事佬”。西方有句諺語:“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用於今天的中國現實,這裡的“上帝”就是政府,它僅負責規則的制定和監管,而不介入具體事務,民眾有事也不會首先想到找政府;而衝鋒陷陣的“凱撒”就是社會,它應擁有一套調節矛盾的有效機制。

  但在今天中國的現實中,這一點卻完全不可能實現,因為今日中國根本就沒有一個健全的民間社會,以及可賴以調節矛盾的有效機制。因此,所有的矛頭只能都對准政府。

  這種矛盾,深刻折射了“權利公民”和“計劃政府”之間的反差與博弈。

  所謂“權利公民”是指中國經過20年市場經濟的發展,相當部分城鄉居民都已擁有自己的私有財產,並在此基礎上自然產生了權利保護意識;而所謂“計劃政府”,則是指在過去20年市場經濟的發展中,中國各級政府的功能和各地官員的思維,依然未能脫離計劃經濟時代的特征。

  “權利公民”與“計劃政府”之間的反差,雖然表面上看不見摸不著,但實際上已經成為經濟、社會乃至政治生活中一個十分嚴重的結構性反差。

  上述問題的解決在過去若干年,因各種原因在相當程度上被推遲和擱置了。社會的許多經濟和社會交界處的矛盾,無不由此而產生。近年北京高層提出社會管理體制創新,似乎意識到了問題的本質。但社會管理體制創新到了地方層面,究竟是變成“管理社會”還是“社會自治”?前者是向計劃經濟的倒退,而後者則是向市場經濟深層規律的進發。

  所有這些,顯然都早已超越了政法部門所能掌控的範圍。中國一個大省的維穩辦主任曾對我說:“政治體制再不改革,我們這活就沒法幹了。”

  但對中國各地的政法官員而言,了解中國當前面臨的矛盾及其深層邏輯,將有助於其在實際工作中對維穩的“度”的把握。實際上,要各級政府完全退出社會,把矛盾交給社會去博弈和解決並不現實;要各級政法部門完全放棄剛性維穩的方式也不現實。但各地在維穩上出現的最多的問題,恰恰是對維穩的“度”的把握。這顯然又需要各級政法官員不但要成為本行業的專家,同時更要成為對中國轉型深層規律具有把握能力的“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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