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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釣魚島中國領海內“驅離”日本船隻,成為中國收復釣魚島過程中又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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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訊/(評論員 余永勝)中國國家海洋局上月30日宣佈,中國海監編隊當天上午10時許在釣魚島領海內對非法活動的日方船隻進行監視取證,並對日船實施了“驅離措施”。這是中方第一次公開宣佈在釣魚島中國領海內“驅離”日本船隻。這將成為中國收復釣魚島過程中又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理所當然的,事件引起了海內外輿論的高度關注。
要瞭解此次中方“驅離”日本執法船的意義,還要對中國在釣魚島海域的執法歷程做一個簡單的回顧。中國對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的執法活動主要是從2010年9月開始的。在那以前只是有零星的執法活動,並沒有常態化。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中國基於中日關係及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的大局考慮,在釣魚島問題上一直保持克制、低調姿態,儘量避免因此引發衝突,遇到爭端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問題是,中國的善意並沒有遇到日本的同等回應。相反,日方卻視中國的善意為軟弱可欺。這在2010年秋天的撞船事件中,表現得特別明顯。撞船事件發生後,日本海上保安廳竟以涉嫌妨礙公務為由逮捕了中國船長詹其雄,而且一改過去抓人後當天即釋放的做法,而是由日本石垣簡易法院批准檢方拘留詹其雄10天,同時以涉嫌違反《漁業法》對中國漁船展開調查,致使中國船長被非法關押了十幾天後才在中方的強大壓力下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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