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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地方債的循環被打破 | |
http://www.CRNTT.com 2011-10-04 09:22:49 |
上海證券報發表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袁東文章認為,儘管過去十多年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以兩位數增長,但預算內收入支撐既定和新增純粹公共性開支(特別是社保和醫保),已是捉襟見肘,不可能再有財力支持地方政府的投資。因而,投資只能來源於不列入預算的資金,使得這種大規模地方政府收支在財政預算上得不到反映,不公開,不透明,缺乏監督。這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一些大型設施項目,無論是審批程序,還是項目的適用性和工程質量,抑或資金使用中的損耗,都日益成為不容忽視的問題。 土地財政的弊端久已引發多方詬病,近兩年來也受到了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的打擊。但從長期來看,只要體制改革不到位,土地就依然會是各級地方政府增強投資能力的主要算盤。短期看,賣地收入的暫時減少,債券發行得到進一步突出。不同於銀行貸款的是,地方政府主導發行的各類債券基本是中長期的。這些債券融資,往往被地方政府通過不同融資平台間的周轉,變為了項目公司的資本金,起到了股權資本的作用,支撐起了融資平台不斷膨脹的銀行貸款。然而,這種支撐是虛假的,因為作為支撐的資本金完全來自債務性質的債券融資。這將引起相當部分資金流轉的混亂。一旦鏈條中斷,造成的金融失序將不可等閑視之。 因得不到有效監督,是否發行債券,發行多少,何時發行,債券期限如何設計等,幾乎完全取決於地方政府的決定。即使發改委發布的行政規章對債券發行有著粗線條的界定,但地方政府主導發行的債券決策仍然是不透明的。儘管在公開媒體上也有債券發行公告和募集說明書,但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則是基於一時利益,對債券能否償還、如何償還、材料是否真實等並不在意,有些償債抵押品已重複抵押了多次,而有些抵押是不可能產生償債效用的(如公園、醫院等)。 更成問題的是,像建設保障房這樣的大規模公共投資項目,不可能產生償債所需的現金流,因此不具備發債融資的條件。如果放任地方政府為此發行債券籌資,無疑為將來製造了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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