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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地方政府債務的三大潛在風險 | |
http://www.CRNTT.com 2011-07-18 08:34:10 |
第二,巨額地方債務風險對中國銀行體系或將構成較大風險。由於目前銀行體系的貸款占到地方政府債務餘額比重接近80%,根據審計署的審計報告,截至2010年底,在10.71萬億元的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中,銀行貸款為8.47萬億元(占79.01%)。如果地方政府債務面臨潛在的違約風險,勢必會推動中央政府出面清理地方政府債務,這暗示未來中國銀行體系將被迫承擔一定損失。 日前,國際評級機構穆迪發報告稱,在對審計署和銀監會對地方政府債務的估算數據進行對比後發現,銀行對地方政府債務少報了3.5萬億,即銀行體系對地方政府貸款規模少報了3.5萬億。其實,這一估算誤差主要來自於對地方融資平台及地方政府擔保是否屬於地方債務的較大分歧。但是,如果銀行對地方政府貸款規模真的被低估3.5萬億,也意味著銀行體系將可能面臨較大的信用違約風險。這也成為目前國內外市場“看空”銀行股的主要理由之一。 從這個角度分析,巨額地方政府債務及其面臨的潛在違約風險,都將對未來中國銀行體系構成較大的威脅。 第三,地方債務風險最終可能由中央政府買單,債務重組的負面影響總體看較大。從以往的情況分析,一旦地方政府債務面臨違約風險,並波及銀行體系的穩定,中央政府勢必會予以援手,以清理債務等債務重組形式來化解地方政府債務的違約風險,結果是這一債務風險最終將轉嫁為由全體國民承擔。 這是因為,從目前地方政府主要依靠房地產相關收入作為債務償還的主要資金來源,加上缺乏約束的地方政府債務仍在增長,意味著未來地方政府債務違約並非不可能。一旦地方政府無力還債,轉為中央政府通過債務重組形式進行買單,結果必然會增加其財政負擔,這一財政負擔最終將由全體國民分擔。這可能危及居民的消費增長,並對中國經濟轉型構成不利影響。從這個角度分析,或許我們在未來將為消除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付出沉重的代價。 文章強調,千萬不要低估地方政府債務的潛在違約風險,一旦這一債務風險轉化為國家層次的債務風險,勢必對未來中國經濟運行產生較為嚴峻的負面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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