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社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 
中評社論壇:台灣司法現狀與未來

http://www.CRNTT.com   2011-05-29 00:19:03  


 
  我是一個民進黨人,我常常跟民進黨講,民進黨常常說司法界的人七成都是藍的,這是錯誤的;應該說,七成都不喜歡綠的,但不一定是藍的。民進黨從抗爭起家,長期質疑、批判,甚至悔辱他們,他們怎麼會對你有好感呢?我剛剛講,通常法院裡面,最少五成以上是好的,他們根本沒有甚麼政治的傾向或色彩,他們也許是在遵循判例去判,這可能不符合社會變化的需求,而民進黨站在改革的立場,可能對個案有不同的看法。

  我認為,在所有政府機關中,政黨在法院裡面運作是最少的,幾乎看不到。我1986年到法院,法院裡面看不到有所謂國民黨的小組會議,那時候就沒有。當然它還有其他個別的影響,但是至少在公開的領域,看不到政黨的活動。

  從剛剛范秘書長所講的,司法院當然希望干預,讓法院人性化。其實人性化就是去嚴明化,因為老百姓去法院真的是會發抖,會講不出話來;更加不要說他法律不懂,連程式都不懂。所以會導致到人民對於法院的畏懼。如果最後的結果不好,或者他認為受委屈,沒有受到公平對待,他當然就會附和人家講的,可能因為沒有送錢,或者認為法官被對方關係所影響等。

  現行訴訟機制常常造成法院自打嘴巴現象

  台灣的訴訟機制,常常造成自己人打自己嘴巴的現象。以拘押機制來說,法院裁定拘押之後,檢察官或被告都可以抗告,抗告之後又發回來,發回來之後又再裁,上上下下多次折騰。或者說,地院裁押,高院說放,或者說地院裁不押,高院說要押,但是高院又沒有自己裁,結果只好發回。這樣,老百姓真的不曉得到底某個人該押不該押。但問題是,這根本不是重點所在,而更糟糕的是,檢察官未來所有可能的證據方向,全部都被曝光。

  這樣民粹式的訴訟機制,當最高法院一再的撤銷發回的時候,老百姓不知道到底是誰對誰錯。比如很多刑事案件,一開始是重判,搞到最後說無罪。我跟翁院長報告過,民間曾經做過一個民調說,人民對判決結果的滿意度,竟然不到百分之五十。我說案件的兩邊,不管判哪一方贏,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人高興,但是判贏的人都不高興,為甚麼?因為來來去去的冗長過程,已經模糊案件的焦點,老百姓也不知道誰對誰錯。所以,給人的印象是,幾十個法官判有罪,那十幾個法官判無罪,那到底有罪還是無罪?所以,這樣的訴訟機制,如果以後還是這樣子,老百姓一定不滿意。

  我贏了要經過這麼冗長;如果是輸的話,人家就會問,我曾經贏,為甚麼後來又要判我輸?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