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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殺人案:李玫瑾挨罵與孔慶東受捧

http://www.CRNTT.com   2011-04-06 09:31:51  


專題《藥家鑫該不該被判死刑》的調查顯示,96%的人認為藥家鑫該判死刑,可以說藥家鑫已經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李玫瑾在電視節目中點評藥家鑫殺人案
孔慶東在電視節目中點評藥家鑫殺人案
  中評社北京4月6日訊/備受關注的藥家鑫殺人案把兩位專家牽扯到了輿論中心,一位專家是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她因為在電視節目中將藥家鑫殺人手法與彈鋼琴做類比,招來鋪天蓋地的罵聲;另一位專家是北大中文教授孔慶東,他因為在視頻節目中痛斥藥家鑫,迎得廣泛的支持。
 
  李玫瑾因為這番言論被調侃為“磚家”,然而仔細分析她的言行,可以發現她儘管有失誤之處,但還是堅持在用專業說話,反而孔慶東才是在“拍磚”。

  在這個案子的分析上,扔“專”的明顯不如扔“磚”的受歡迎。

李玫瑾是用專業知識做分析,是專家 
 
  李玫瑾的分析有懈可擊

  李玫瑾在電視節目中把藥家鑫殺人和彈鋼琴相聯繫,總共有兩次。第一次是她在《新聞1+1》的節目現場看了庭審錄像後,即興分析說:藥家鑫平時情緒不好時會用手指砸鋼琴鍵盤來發洩,所以當車禍現場他受到刺激情緒不好時,就拿受害者當鋼琴來砸(連續用刀捅)。

  第二次是她在另一個新聞節目訪談中說:藥家鑫的第一刀是有殺人的念想,之後的幾刀則是彈鋼琴的習慣性機械動作。

  這個分析顯然就與第一次的不同,因為第一次的分析中彈鋼琴的影響是作用於捅人之前的,而第二次的分析中彈鋼琴的影響是作用於第一刀之後。兩次說法不同,可能是因為李玫瑾通過更多的思考後修正了自己之前的說法,李玫瑾後來在博客撰文時也是表達了第二次的觀點而沒有提及第一次的觀點。

  可見,即便李玫瑾是對的,那也只能對一次,另一次必然錯了。
 
  更糟糕的是,她做了一次失敗的傳播

  正確的分析不代表正確的傳播,要面向大眾說話,光有正確是不夠的,還得有說服力。即便李玫瑾的所有分析都是正確的,也要讓人聽明白才行,而李玫瑾自己也承認在傳播上有如下缺陷:其一,沒有犯罪心理學專業背景的公眾不能理解專業性太強的分析;其二,電視直播的時間限制不允許解釋太多;其三,在電視節目中,主持人直接對“犯罪行為”做提問,李玫瑾也只好直接分析“犯罪行為”,缺少了分析“犯罪動機”的環節,而後者本應該是前者的鋪墊。
 
  但她的言行仍舊符合一個專家的標準

  首先,李玫瑾既有知識的功底,也有實踐的功底,可謂在犯罪心理研究方面見多識廣。其次,李玫瑾用專業的方式做事,她首先設計了20道題目,讓記者提問藥家鑫,為自己的分析做了準備。最後,她就事論事,沒有脫離主題,而且一直在用專業知識來分析問題,沒有信口開河,她可能分析得不對,也可能表達得不算通俗易懂,但沒有胡來。總之,她是在做一個專家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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