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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調提名辦法能否實現民進黨翻身之夢?

http://www.CRNTT.com   2010-12-29 08:46:36  


 
  按照西方的政黨制度,一個政黨的權力核心分為兩個方面,其一是黨主席,其二是提名機制。由於在西方政黨制度中,政黨只是選舉機器,故黨主席未必掌有黨內的實權,特別是在執政之時。相對之下,提名機制因是決定誰可以代表黨來參加選舉,可以說是通往政治權力之鑰,尤其是在政黨板塊涇渭分明之際,只要獲得黨的提名,幾乎可以說是當選的保證。在一般情況下,當有意參選者的人數多於當選的席次之時,如果協調不成,就必須依靠初選制度來定奪。因此,黨內提名制度是走向權力的第一道門檻。

  而從宏觀上看,政黨以初選制度來提名該黨的候選人,具有三層意義:一、初選是政黨黨內民主化的具體指標之一;二、初選可提供黨內候選人向黨員(或一般選民)推銷自己的機會;三、初選可提升政黨在正式選舉時的競爭力。首先,實施初選提名制度,基層黨員或一般選民就將可藉由初選而擴大其參與黨內決策的管道與影響力,這無疑是政黨黨內民主化的一大進展,而黨員亦可因此而增加對所屬政黨的認同與向心力。其次,藉著初選的提名制度,候選人也可接觸到更多的民眾,給黨員或選民更多的信息,並可善用媒體凸顯候選人的人格特質與政策立場,塑造候選人的正面形象,使黨員或選民的意見更受到重視。其三,民主國家中政黨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推舉候選人競選公職,並進而取得組織政府的機會,以實現政黨的理想、政綱或政策;政黨藉由初選的實施,將可擴大政黨的社會基礎,並使政黨所推薦出來的候選人,更能代表社會上大多數人的意見與利益,也更有機會在正式的選舉中脫穎而出獲得勝利。

  民進黨自成立以來,黨內初選提名制度經歷了幹部評鑑、黨員初選、公民投票、民意調查等形式,但往往是採多種形式結合的辦法,較少採用單一形式。民進黨剛成立時,多採推薦提名制度。實際上,催發民進黨成立的一個主要因素,就是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黨外民主運動的高漲,越來越多的黨外人士投入選舉活動。那種黨外人士單打獨鬥,“水牛過河各顧各”,憑藉自身優勢自行報名參選的方式,已不適合形勢的發展,有可能會消費選票資源,因而開始思考集中推薦的方式。就在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八日的各路黨外人士在圓山大飯店開會,討論推薦公職提名人的過程中,有與會者提議,不如乾脆成立政黨,以方便提名和統籌指揮選戰,從而催生了民進黨。因此,民進黨成立初期,仍然沿用這種推薦提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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