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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治症結非貪也!奴也!

http://www.CRNTT.com   2010-08-02 11:42:50  


陳哲男司法黃牛案重刑起訴,改判輕刑,引發輿論軒然大波。
  中評社北京8月2日訊/新加坡《聯合早報》今天登載石之瑜評論“台灣法治症結非貪也!奴也!”,文章認為,台灣法治文化的墮落與不彰所面臨的挑戰,不但是如何將政治領導與商界巨賈束於法下,更是法界整體面對法律時的奴性必須改造。詳細內容如下:

  曾經貴為陳水扁“總統”副秘書長的陳哲男,因為涉嫌關說受賄而遭重刑起訴,但在上訴後改判輕刑,理由是,沒有證據顯示他關說受賄是用了“總統府”秘書長的身份。審案法官彼此之間意見各有不同,不過案件急轉直下,引發輿論軒然大波。

台灣法治和大陸有相同困境

  台灣推動法治數十年,動輒以法治社會自居,對大陸指指點點,自視甚高,不料如今接二連三出現法官與檢察官的弊案。適巧大陸開展法制教育與法制建設,展現以法治國的願望,21世紀之後,更從強調法制進一步探索邁向法治之途徑。則有數十年經驗的台灣的法治究竟有何沉屙,屢挫屢敗,實可做為大陸推動法治的殷鑒。

  大陸的法制建設原本在擺脫文革期間要砸爛公檢法的陰影,隨著改革開放,反腐肅貪已經成為主要任務,不過遇到高幹捲入的案件時,若要採取行動難免仍需仰賴黨的領導。所謂黨的領導當然就不屬於法治範疇,這在台灣看似不相關,然而卻有同樣的困境,亦即在人心中,法只是工具,不能為治理之依據。

  如果說,大陸法治文化的建立必須將黨束縛於法之下,台灣法治文化的墮落與不彰所面臨的挑戰,不但是如何將政治領導與商界巨賈束於法下,更是法界整體面對法律時的奴性必須改造。大陸的問題是政治問題,可以透過制度的設計與價值的培養來改善;台灣的問題是文化問題與人格問題,是大陸今後勢必也要面對的更嚴峻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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