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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流轉體系亟待重塑

http://www.CRNTT.com   2010-07-23 07:59:53  


  中評社北京7月23日訊/近日,一份國家糧食局撰寫的關於“糧價上漲”原因的調研報告上報國務院。據報道,這份官方報告明確指出,中儲糧在當前糧價上漲中負有責任,要求及早調整糧食托市收購體系,打破中儲糧獨家壟斷的主體資格。

  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表時評人劉曉忠文章表示,雖然國家糧食局坦承未發現中儲糧違規收購小麥、哄抬價格的證據;但承擔糧價維穩和防治穀賤傷農權責的中儲糧,如今卻被質疑哄抬糧價,發人深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等規定,若中儲糧參與了高於最低托市收購價“搶購”糧源,則不免有助漲殺跌之虞。

  當前中儲糧所遭遇的哄抬糧價之質疑,是否源自現有的糧食托市收購體系的中儲糧獨家壟斷之格局?事實上,2010年全國小麥最低收購價預案增加了中糧集團和中國華糧物流集團,非中儲糧獨家壟斷;而當前市價突破最低托市收購價恰發生在中儲糧壟斷地位打破的當下,以不容雄辯的理據表明,壟斷不是主要原因。

  文章認為,當前需要反思的是糧食托市收購體系自身所難以回避的兩難之局。首先,有關部門以什麼樣的最低收購價才能既避免糧價上漲導致真實通脹高企,又避免穀賤傷農導致農民種糧積極性下降,這本身就是一對難以協調的矛盾。今年國家確定的最低收購價顯著低於市價;超過最低收購價就認為是哄抬物價,與其說是對中儲糧行為的質疑,倒不如說應該反思最低收購價之合理性。同樣,若當前最低托市收購價高於市價,表面上避免了穀賤傷農,但由此形成的損失則需國家通過財政補貼和農發行優惠貸款所承擔;而政府財政收入來源於居民繳納的稅費,這意味著最終的結果依然為全體納稅人所負擔。同時納稅人還需要承擔政策性糧庫建設運營費用和龐大的中儲糧等機構員工的薪資福利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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