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社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香港最低工資訂得高 後果誰承擔

http://www.CRNTT.com   2010-04-06 09:49:34  


 
            職業婦女返回廚房

  香港的保安工作分兩種,一種是相當專業的保安工作,薪水不錯,早已遠高於時薪33元,一般所謂時薪低於33元的保安員是一些 俗稱“看更”的老弱保安員。後者任職於舊樓、單幢樓,工作簡單,只是看看門口罷了,由業主立案法團直接聘用,而不是隸屬大型保安公司。因此,最低工資立法後,也同樣可能會出現黑市工資,有人會收取介紹費。當然,另一個更糟的情況是乾脆不用保安員。

  至於學生假期實習員、傷殘人士及海外家務助理的工資能不能提升至時薪33元?恐怕不可能。如果提升至這個水平,上述三種工作的機會將消失。今日西方國家的婦女結婚生小孩後有多少人出外工作?很少,因為付不起最低工資聘用家務助理。香港目前的海外家務助理是有最低工資保障的,但是這個最低工資與時薪33元還有一個很大距離。如果他們的時薪為33元,相信數以萬計的職業婦女得回廚房去當家庭主婦,香港的職業婦女願意嗎?

  有人建議,可以立法豁免上述人士受最低工資的保護。這是笑話,這樣做不是違反了平等機會法嗎?香港也有各種各樣的反歧視法,為什麼我們要歧視部分人,使他們的工資低於法定的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立法後,會不會有人申請司法覆核,打官司?如果特區政府輸了官司,如何收拾殘局?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