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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李俊毅、蔡同榮、葉宜津(左起)認為,國民黨推不在籍投票是為了2012年“總統”大選。(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北京3月9日訊/正當藍綠兩黨正在為年底“五都”選舉展開明爭暗鬥之際,“不在籍投票法案”又起爭執,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登載評論員富權文章“自奉民主進步的政客竟然要封殺基本人權”指出,由於馬政府此次提出“不在籍投票法案”懂得“避嫌”,民進黨缺乏反對的正當性;也由於在“立法院”內,無論是內政委員會還是院會,國民黨都佔有絕對優勢;更由於投票權是選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作為主旨為爭取民主進步的民進黨,如果反對“不在籍投票”,尤其是民進黨“立委”再以霸佔主席台等方式來阻攔,恐怕將不但會毀掉形象,而且也將會流失部份選票,尤其是那些本來是有可能會在“總統”選舉中投給民進黨候選人的“不在籍選民”的選票。詳細內容如下:
正當藍綠兩黨的政客都正為年底“五都”選舉展開明爭暗鬥之際,另一條“戰線”也正在悄悄地“開打”,那就是對“不在籍投票法案”的攻防戰。馬政府的“內政部”研擬了“不在籍投票法案”,由“行政院”提交給“立法院”審議。馬英九指出,“不在籍投票”牽涉到“憲法”上人權保障的問題,勢在必行,循序漸進,不能因為沒有共識就不做,做到甚麼程度可以討論。而蔡英文昨午在主持民進黨重大議題協調會後時卻說,不在籍投票複雜性高,一般人民對選務工作是否公平、有無舞弊、是否出錯等很敏感,只要有選舉爭議,社會將付出很大代價,“內政部”必須負責任地提出完整規劃,正式發出“杯葛令”。不過,相對於蘇貞昌、蘇嘉全等人的強烈反對態度來說,蔡英文尚算是“有商量”的,但底線是“內政部”必須負責任地提出完整規劃,並沒有把話說死。因為此事是民進黨的一大罩門,“不在籍投票法”本來就是民進黨自己提出來的,並將之提到了公民政治權利的高度,現在卻又要反對,這豈非“自打咀巴”?﹗
實際上,“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日就指出,“內政部”於一九九六年曾討論不在籍投票,民進黨執政時期,持續研究,並於二零零三年委託辦理民調,有近六成五5受訪民眾贊成實施不在籍投票,二零零四年則委託學者專家研究不在籍投票制度的內涵。因此,“內政部”所做研究,跨越民進黨及國民黨執政時期,民進黨執政時期,包括游錫(方方土)、蘇貞昌、前“內政部長”餘政憲等人,在“立法院”答詢或受訪時,原則上都肯定所有公民都可以投票是好事,政策上可以支持,但技術問題則請“內政部”研究。二零零零年民進黨籍“立委”湯金全曾在第四屆“立法院”提出“通訊投票法”草案,建議以通訊投票保障選舉權。當時的國民黨籍“立委”蘇起、丁守中等人之後也曾分別有相關提案,主張採行不在籍投票,保障人民投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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