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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欣:澳門回歸十週年 一國兩制與台灣 | |
http://www.CRNTT.com 2009-12-20 00:45:32 |
第一是沒弄清楚,也不想弄清楚“一國兩制”內涵,主觀上認為只要是大陸提出的,一定有其陰謀。其實“一國兩制”自1980年代初期,鄧小平為解決台灣問題提出後,大陸當局就認真地將其出台理由,與其他各制的比較,以及在台灣實踐與港澳不同之處,透過1993與2000年兩次對台白皮書、1995年“江八點”,以及2001年錢其琛提出的“錢七條”,說得很清晰。只是台灣當局從未回應,還嗤之以鼻。 第二,不相信北京會落實“兩制”。台灣很多人批評港澳“一國兩制”:“一國是真,兩制是假”、“擴大一國,壓制兩制”。這暴露出他們根本不是反對“兩制”,而是拒絕接受“一國”。既是“一國兩制”,“一國”是必然的,“主權”是不能談判的。至於“兩制”是否落實,仔細觀察港澳實踐,即知不僅兩地特區政府依《基本法》照本宣科,北京政府更是謹守分寸,界線分明。例如,回歸後,香港沿用英美法,不但訴狀得用英文寫,打官司得請小律師(solicitor)與大律師(barrister),這種連美國都不採行的繁複訴訟程序,其實很不便民,但因延續前制維持至今。又例如,香港回歸後依然沒有死刑,有別於兩岸法律。至於備受質疑的香港政制改革,批評者刻意不提中英就香港問題談判時,香港所有議員都是委任的,《基本法》採用循序漸進的政制方案,有其社會背景。再說,香港在決定2017年特首、2020年立法會普選後,該批評聲浪已失去力道。台灣選舉經驗豐富,自可維持,只是如何改善選風,選賢與能,令人期待。 第三,民主的真諦在於尊重不同的思想與生活方式。長期以來,歐美國家對於採行不同政治制度,或有不同宗教信仰的國家任意指摘,甚至藉此干涉他國內政,到處搞“顏色革命”,才是不民主。同理而言,2300萬人堅持13億人接受其制度,也算不上是民主吧!尤其,從扁案涉案人數驚人,12月初縣市長選舉期間就有174位因賄選買票被收押看來,普選不等同於民主,民主若無有效的監督機制,貪污腐敗也難以杜絕。再說,大陸地大人多,城鄉差距仍大,教育程度亦有待全面提升,佔人口8%的56個少數民族又集中在約40%的土地上,要實施全面選舉,必須循序漸進,穩健落實,以免影響國家的穩定與發展。再者,據楊力宇12月15日轉述,他追問馬英九大陸民主化之後,兩岸是否有統一條件,馬英九回說“要由台灣主流民意決定”,可見民主始終只是台灣“拒統”的藉口。 三、“一國兩制”vs.“一國兩區” 馬英九反對“一國兩制”,卻主張“一國兩區”。他早在2005年就說:兩岸“既非一邊一國,也不是兩個“國家”,而是‘一國兩區’”,2008年9月接受墨西哥《太陽報》訪問時又表示:“雙方是一種特殊的關係,但不是國與國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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