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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一介:尋求文化中的“共通價值” | |
http://www.CRNTT.com 2009-05-07 11:12:50 |
當前,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更多地關注各民族文化的特殊價值,更加關注自身文化的“主體性”,以維護本國文化的多元發展,反對西方的“普遍主義”,反對“歐洲中心論”,是理所當然的。同時,也要防止在民族複興中由於受西方“普遍主義”影響而形成的民族文化的“至上主義”。 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反對“普遍主義”,是不是就要否定文化中有“共通價值”? 所謂“普遍主義”可能有種種不同的解釋。我個人把“普遍主義”理解為:將某種思想觀念(命題)認定為是絕對的、普遍的,是沒有例外的,而其他民族的文化思想觀念(命題)是沒有共同價值甚至是沒有價值。 “共通價值”的意思則是:在不同民族文化之中可以有某些相同或相近的價值觀念;這些相同或相近的價值觀念應具有“共通價值”的意義,在一定情況下可以為不同民族所接受,而且這些具有“共通價值”意義的觀念又往往寓於特殊的不同文化的價值觀念之中。 在我看來,各個不同民族文化中肯定存在著“共通價值”的因素,必須把“共通價值”與文化的“普遍主義”區分開來。在強調各民族文化的特殊價值的同時,我們應努力尋求人類文化中的“共通價值”的因素及其意義。 當前的人類社會雖然處於經濟全球化、科技一體化的形勢下,但由於二戰後殖民體系的瓦解,“歐洲中心論”的消退,文化呈現著多元化的趨勢。因此,要求在不同文化中尋求“共通價值”必須通過不同文化間的溝通與對話,以致達成某種“共識”,這大概是我們尋求不同文化間的“共通價值”的必由之路。 二、尋求不同文化間“共通價值”的途徑 中國儒家的“仁”,西方基督教的“博愛”,印度佛教的“慈悲”,三者雖然形式不同,但都體現著“愛”這一共同的價值理念,故而具有“共通價值”的意義。 為什麼我們要尋求各不同民族文化的“共通價值”?這是因為同為人類,必然會遇到并且要共同解決的問題,在各種不同文化中都會有對解決人類社會遇到的問題有價值的資源。這些能解決人類社會所遇到的“共同問題”的有價值的資源,我認為就具有“共通價值”的意義。 如何尋求人類文化中的“共通價值”,也許有多條不同的途徑,我在這裡提出三條可以考慮的途徑供大家批評指正: 1、在各民族的文化中原來就有共同或者是相近的有益於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理念,這些共同理念無疑是有“共通價值”的意義的。 1993年在美國芝加哥召開的世界宗教大會,在尋求全球倫理問題的討論中提出尋求倫理觀念上的“最低限度的共識”,或者叫“底綫倫理”。為此,在閉幕會上發表了一份《走向全球倫理宣言》,認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各民族文化中都有與此相同或相似的理念,它可以被視為道德金。該《宣言》列舉了一些宗教和思想家的思想中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表述,認為它具有“共通價值”的意義。又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提出的“勿盜竊”,也應具有“共通價值”的意義。這類的思想、理念在人類各種文化中是不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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