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違法 誰來強制執行 | |
http://www.CRNTT.com 2009-04-16 15:33:48 |
2009年3月26日,吉林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向媒體通報了2008年行政執法熱點追蹤活動八起典型案件,“省法制辦糾正四平市政府行政處罰程序案”名列其中。這是一份什麼樣的《會議紀要》,背後又隱藏著怎樣的利益糾葛,又是誰在阻礙糾正“錯誤”?(見4月15日《中國青年報》) 以政府名義轉讓老百姓的合法經營權、處置其私有財產,并且形成了會議紀要,在強大的公權力面前,個體的力量是卑維甚至不屑一顧的,任你如何申冤與抗爭終究是徒勞的,發生在四平市的政府行政處罰程序違法案,暴露了某些政府在野蠻行政的道路上正越走越遠,老百姓的生存環境可想而知。 市政府插手解決海豐園小區歷史遺留問題,本是政府應盡的責任與義務,只要在處理過程中公平公正公開,不危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就是為民作主與造福。然而,出現在公衆面前的竟然是一份《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本該受到法律保護的海豐園公司的巨額資產被市政府直接處置了,一名身家千萬的房地產老總頃刻間變成身無分文、官司纏身的“負翁”。令人驚異的是,私有財產被剝奪的那一天正是當事人被刑拘的時間,這顯然不是一種巧合,而是暗藏玄機與陰謀。 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當事人的遭遇值得同情。吉林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的介入,無疑讓我們感受到了正義之劍的威力。當一個紅頭文件糾正另一個紅頭文件時候,我們不願看到的一幕還是發生了,吉林省政府法制辦的《意見書》在四平竟然成了一紙空文,個中緣由恐怕誰也說不清、道不明。面對一個頑固不化的政府,吉林省政府法制辦似乎也無計可施,只得通過媒體曝光方式向四平市政府施加壓力,凸顯出某些權力部門的軟弱無能,更是法制社會的一大悲哀。 有一種執法程序叫做強制執行,這是違法必究的需要,誰拒不執行判決,受害者有權要求啓動強制執行程序。四平市政府決意一意孤行,對吉林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的“意見”置若罔聞,是對法律的羞辱,要不要強制執行,誰來強制執行,必須做出決斷。受害者不妨以“民告官”方式,追究某些政府領導的行政不作為責任,不要抱有任何幻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