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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黨綱決議文衝突 民進黨應作整合

http://www.CRNTT.com   2016-11-13 00:25:13  


 
  一黨綱兩決議文對立衝突目標主張

  有關廢除《公投“台獨黨綱”》爭論,2000年“立法委員”陳昭南即提案廢除;然因黨內爭議太大,被當時“總統”陳水扁及主席林義雄勸說而撤案。2013年黨內重量級“立法委員”柯建銘在華山會議指出《公投“台獨黨綱”》已完成歷史任務,建議應凍結之。2014年7月陳昭南、郭正亮、吳子嘉、童振源等人再度提出凍結《公投“台獨黨綱”》,黨主席蔡英文裁示將所有提案送交中執會討論,再召開全代會處理。這雖讓爭議多年的《公投“台獨黨綱”》暫時埋下結束伏筆,但卻引發“台獨”基本教義派人士紛紛出走,並成立新政黨“自由台灣黨”或依附“時代力量”。

  事實上,這份整合性黨綱修正案比較接近2012年11月14日,前主席謝長廷在中常會的“整合三決議文”提案。民進黨菁英至今不願認真面對處理《公投“台獨黨綱”》和兩決議文的論述矛盾,只是簡單化地表述兩岸政策指導原則係以《台灣前途決議文》為最高指導原則。這種立場原僅只是華山會議的共識,此種結論性政策觀點從未經過黨代會通過,就法理而言是否為全黨共識決議不無疑問;且《正常“國家”決議文》出台時間比《台灣前途決議文》更晚,明顯違反後法優於前法原則。

  1999年民進黨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決議文中主張台灣“事實上”已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決議文主張“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

  2007年9月民進黨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主張推動正名、制憲、申請加入聯合國,實現台灣為正常“國家”。此決議文比《公投“台獨黨綱”》更加追求“法理“台獨”。決議文認為,大陸當局試圖以“一個中國原則”、“反分裂國家法”片面改變兩岸現狀,壓縮台灣國際生存空間,造成“國際關係不正常”;沿用不當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造成“憲政體制不正常”;威權統治殘留的教育文化迷思和對本土文化的壓制與污名化,造成台灣人民“國家認同”不正常”。

  究其實,《正常“國家”決議文》並非2008年“總統”大選候選人謝長廷的訴求,而係由當時“總統”陳水扁及黨主席游錫堃所力促產生。游試圖在黨內“總統”初選中,尋求與獨派結盟獲支持被提名;扁則因身陷貪腐醜聞,藉拉攏獨派獲取政治資本鞏固領導權,雙方結盟力促通過。這導致民進黨兩岸政策路線的大翻轉與斷裂,陳水扁所揭示“新中間路線”已改弦易轍,由建立兩岸政治統合新架構的“統合論”,擺盪至追求法理“獨立”、正常“國家”運動、“一邊一國”的“分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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