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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統一後才能考慮“一國三席”問題 | |
http://www.CRNTT.com 2013-04-17 08:49:03 |
其實,閻學通所主張的“一國三席”,雖然是源於前蘇聯模式,但又並非完全照搬前蘇聯模式,而是高於前蘇聯模式,亦即並非完全是聯邦制,而倒是有著類似《聯合報》一直所鼓吹的“大屋頂”理論,即在一個“新的中國”的大屋頂”之下,並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兩個“房間”。因此,閻學通的“一國三席”見諸報端後,《聯合報》當即發表社論,並建議以“大屋頂”理論來解決“一國三席”問題,即未來統一的“一個新的中國”,就像前蘇聯那樣,享有聯合國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則是像烏克蘭和白俄羅斯那樣,只能是聯合國的普通會員國,雖然可以透過輪替式選舉當選為聯合國安理會成員,但就不能享受常任理事國的地位。 其實,關於統一後的國歌國號問題,鄧小平就曾有過思考。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鄧小平會見美國東西學院教授楊力宇,提出有關解決台灣問題的“一國兩制”方案時,第七條就是“國號國歌也可以改”。為此,楊力宇連夜憑著記憶,將鄧小平的七條方案傳真給香港《七十年代》,公開發表後引發了一陣轟動,被認為是“思想再解放一點”的產物。但一個多月後《人民日報》正式發表鄧小平的談話,及後來將之收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時,卻沒有了這一條“國號國歌也可以改”,“鄧七條”變成了“鄧六條”。不過,當時的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楊尚昆在內部傳達鄧小平的談話時,是有提到“國號國歌也可以改”的,時任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後任澳門新華社社長的王啟人,就曾在國務院港澳辦進行過“原汁原味”的傳達。 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汪道涵先後提出了“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目前尚未統一,雙方應共同努力,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平等協商,共議統一。一個國家主權和領土是不可分割的,台灣的政治地位應該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討論。”的“八十六字箴言”,和“一個中國並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等於中華民國,而是兩岸同胞共同締造統一的中國,所謂一個中國應是一個尚未統一的中國,共同邁向統一的中國”的“共同締造論”,既堅持了“一中”原則,但又避提“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政府”及“中央政府在北京”;雖然並未完全迎合“一中屋頂論”,但已帶有“國號國歌可以改”的意思,並可做到“你不吃掉我,我不吃掉我”,原來兩岸都懷有很深感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均都能保留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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