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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擱置爭議、共同開發”錯了嗎? | |
http://www.CRNTT.com 2012-09-16 08:56:53 |
“關於日中兩國議論紛紛的‘共同開發’尖閣群島附近海底油田的設想,政府內部很重視日中兩一國各自持有不同的想法,對於早日實現這一設想,出現了警惕論和慎重論。外務省已訓令駐北京大使館注意中國方面的意圖。 “關於共同開發尖閣群島附近海底油田的設想,日本在七月十日的內閣會議上,已由園田外相同意森山運輸相提出的方案的形式表面化。但是,正如園田外相在內閣會議後所表明的那樣,‘中國方面也非正式地試探過,中國政府的幾位最高幹部,從五月到六月已向訪華的日本政界、經濟界要人就‘共同開發’的設想進行了工作。’ “在政府內部,所以對中國方面的提案涉及領有權的意圖投以警惕的目光,第一,這些中國政府首腦的發言中,明確地闡述了這樣一個基本立場,即指定‘尖閣群島附近’的地區,同‘領有權是不同的’問題”。鄧小平副總理曾說過,‘尖閣問題放它二十年三十年,留待下一代去解決’。同過去這種慢慢來的姿態相比,居然擺出了在‘尖閣群島附近’的特定地區急於進行共同開發的姿態,使人感到中國的姿態有了明顯的變化。 “第二,中國政府首腦的一系列發言,是在五月末沖繩開發廳對尖閣群島的開發利用進行調查以及中國方面對此提出抗議之後緊接著開始的。政府內部有這樣的推測:‘在領有權問題上,中國鑒於日本具有積累的有效統治,於是改變戰術,拿出共同開發石油的辦法造成事實上‘共有’的狀態。’此外,‘渤海灣方式’,是中國在開發領海內的海底油田時,由日本在資金和技術方面予以合作並以生產的石油供給日本的方式,把這種方式適用於尖閣群島的附近,無寧說使人感到中國方面的主張是,在承認中國對這些島嶼的潛在主權的情況下來共同開發。 “第三,從中國開發石油的現狀看,急於在尖閣群島附近著手的必要性很小。中國估計存在著蘊藏量互大的陸地油田,應最優先地開發這些油田。只是這些油田離中蘇國境太近,因此想同時開發海底油田。日本專家認為,渤海灣的日中共同開發,英國系統的國際石油資本在黃海的勘探,以及美國系統的國際石油資本在南中國海珠江口的勘探,都剛剛開始,目前沒有餘力進行其他(開探)。 “據認為,大平首相、園田外相等政府上層人士的基本判斷是,在東中國海也給中國以較多的權利的情況下,及早地進行‘共同開發’,是上策。 “正是因為這樣,政府內部才提出了離間性的警惕淪。他們認為,尖閣群島附近的‘共同開發’,將成為日中友好的政治上的象徵,因此在尖閣群島的領有權問題上很有可能出現迫使口本讓步的事態。” 日本政府因此堅決不同意在釣魚島附近“共同開發” 正因為意識到了“共同開發”釣魚島海域,會打破日本對釣魚島的獨家實際控制,進而改變中日在釣魚島主權問題上的被動與主動關係,日本拒絕了中方的提議。據1979年8月1日新華社東京電:日本外務省認為擱置領有權而進行聯合開發,不僅會招致國內反對,而且會給蘇聯“可否擱置領土問題而進行締結睦鄰友好條約談判”以借口,認為擱置領有權而進行聯合開發,在外交政策上是拙劣的——值得一提的是:蘇聯為了打破外交孤立的局面,當時恰恰也在謀求與日本實現關係正常化,為此甚至不惜將與日本存在主權爭議、而由蘇方實際占領的北方四島拿出來,提議與日本進行“共同開發”;而日本則一度寄希望於抓住蘇聯外交上的困境,逼迫蘇聯放棄北方四島,而未接受其“共同開發”提議。日本之所以拿蘇聯為擋箭牌拒絕中國,恰恰也正是擊中了中國當時反蘇現實無可扭轉的軟肋。 1979年8月,日本駐華大使吉田健又提出:不要提尖閣列島共同開發,應在該島以西“有希望的儲油區”進行共同開發,或在日方劃出的中間線兩側,各劃出同等面積的區域進行共同開東海爭議海域共同開發。9月7日,園田外相在內閣會議上說:尖閣列島(即我釣魚島)是日本的固有領土,不認為是有爭議的地區,談不上把尖閣列島的領有權擱置起來。日本嚴防中國以任何形式對釣魚島進行實際滲透的態度顯而易見。而1980年之後,在不談釣魚島附近共同開發問題的前提下,日本政府還曾多次表示願意聯合開發東海其他海域大陸架油氣資源。 結語:在領土爭端問題上,只要能夠拋棄不切實際的喊打喊殺,以冷靜和理性來思考問題,其實不難對政府採取的措施做出客觀的評價。鄧小平時代針對釣魚島所提出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策略,雖然不能說很成功,但畢竟都有深思熟慮在其中,對收回釣魚島,是明顯有幫助,而絕對無損害的。當然,此一時,彼一時,“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在今天是否還適用,則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來源:騰訊歷史2012-9-14第62期 題:鄧小平“擱置爭議、共同開發”錯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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