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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通過“博弈公投”,柯建銘(右)表示黨團立場反對。(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北京7月10日訊/澳門新華澳報評論員富權今天繼續撰文就馬祖“博奕公投”發表看法,其文《“博奕公投”雖通過後續處理卻甚困難》認為,公投獲通過後,要落實執行“公投”的主旨將會面臨不少困難,其中最重要的有三項。詳論如下:
台灣地區“福建省”連江縣(馬祖列島)的“馬祖是否要設置觀光度假村附設觀光賭場”公投獲通過後,要落實執行“公投”的主旨,將會面臨不少困難。其中最重要的有三項,一是實務性的招標、建設賭場及其配套設施的問題;二是法律配套問題;三是賭場落成後客源是否有足夠保證的問題。前兩項是屬於“可操之於我”的,能否解決關鍵是在於連江縣政府的行政魄力,及台灣政府能否駕馭得了朝野的攻防角力;而第三項則有相當比例是不能“可操之於我”的,還要看大陸方面是否願意在其居民出境證件簽發政策上予以配合。
實務性的招標、建設賭場及其配套設施的問題,是屬於由連江縣政府主導的地方政務問題,主要是馬祖是剛從近半個世紀的“戰地防務”中解脫出來的荒蕪小島,基礎設施條件極差,遠不如澳門、新加坡這些基本建設實施已經十分成熟的國際城市,甚至連“內政部長”李鴻源也指出,馬祖存在交通、水、油電、腹地四項先天條件不足的困境;再加上自然氣候條件也不適合觀光渡假,對外交通也受到經常的大霧甚至是颱風的影響。縱使是極力推動這次“博弈公投”並向馬祖居民作出豐厚福利承諾的懷德公司,也作出了建設四C機場、跨海大橋等的承諾,但基本市政建設還須由連江縣政府來承擔,而以連江縣政府一年的財政預算才只有四十億元,只是可以應付政府日常運作開支,想進行一些便民設施建設也已是捉襟見肘,那有多餘項支付?否則馬祖的基本建設就不會那麼落後了。除非是連江縣政府在招標時立下附帶條件,中招財團必須承擔市政建設。但既然有義務就有權利,中標財團也將會提出參與縣政府政務活動的反建議,可能日後連江縣的政務也將會受到操控,等於是讓渡縣政府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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